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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雅本化学: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饶艳超)2015-04-11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规定,诚实、勤勉、尽责、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
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自己的观点,切实维护了公司
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
用。现将本人201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201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全部出席,认真仔细审议了董事
会的各项议案,发表了相关的审议意见,作出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履行了
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2014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
成票。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2次。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4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按照《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
谨慎的履行职责,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在公司做出决策之前,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
独立意见:
    1、201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人对《关于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公司2013年度关联
交易事项》、《关于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
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聘请2014年度审计机构》、《关于为子
公司提供担保》、《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
务》等共八项议案进行审议并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4年7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向银
行申请贷款并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4年8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
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公司2014年
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关于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共三
项议案进行审议并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4年10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人对《非公开
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4-2016
年)》、《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共三项议案进行审议并分别发表了独
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2014年审议的以上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审议和表
决以上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三、专业委员会工作的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对
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公司财务信息、募集资金管理等事项进行了审查,对审计部
审计工作总结进行了审核,做到了勤勉尽责,在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了监督、核查
职责。
    同时,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各个高级管理人
员所负责工作的工作范围、重要程度等因素,对相关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
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
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邮件、现场考察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
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和公正。
    (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
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
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
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六、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
议,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
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15年,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要求,
在任期内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务,促进董事会的独立公正和高效
运作,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饶艳超
                                                      二〇一五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