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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雅本化学: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2015-05-06  

						证券代码:300261                证券简称:雅本化学         公告编号:2015-022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今日收到股东包头雅本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本投资”)、新余科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科盈投资”)和新余禧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禧瑞投资”)的《股
份减持计划告知函》。雅本投资、科盈投资和禧瑞投资拟通过大宗交易或集合竞
价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持股及承诺情况
       1、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持有无限售条件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
                                           流动股总数      占总股本比例(%)
包头雅本投资管
                        158,152,107          158,152,107               52.39
理有限公司
新余科盈投资管
                         34,206,293           34,206,293               11.33
理有限公司
新余禧瑞投资管
                         11,315,200           11,315,200                3.75
理有限公司
合计                      203673600            203673600               67.47


    2、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情况
    (1)股份锁定的承诺
       ①股东包头雅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余科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新余禧瑞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
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②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成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满外,在本公司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会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蔡彤、王惠丰、毛海峰、王卓颖、马立凡、汪新芽承诺:
    “为保护雅本化学及其中小股东利益,承诺人保证自身及控制下的其他企业
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从事与雅本化学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生产经营活动,也不
通过投资其他公司从事或参与和雅本化学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承诺人保证遵守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保证雅本化学的人员和管理层稳定,业务、资产、财务、
机构、人员独立,雅本化学持续稳定经营,确保雅本化学按照上市公司的规范独
立自主经营。”
    “为保护雅本化学及其中小股东利益,承诺人保证自身及控制下的其他企业
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从事与雅本化学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生产经营活动,也不
通过投资其他公司从事或参与和雅本化学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承诺人保证遵守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保证雅本化学的人员和管理层稳定,业务、资产、财务、
机构、人员独立,雅本学持续稳定经营,确保雅本化学按照上市公司的规范独立
自主经营。”
    “承诺人如从事新的有可能涉及与雅本化学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则有义务就
该新业务通知雅本化学。如该新业务可能构成与雅本化学的同业竞争,在雅本化
学提出异议后,承诺人必须终止该业务。”
    “承诺人将不利用对雅本化学的关联关系进行任何损害雅本化学及雅本化
学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
    “承诺人确认本承诺书旨在保障雅本化学及雅本化学全体股东之合法权益
而出具。”
    “承诺人确认本承诺书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
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
    “承诺人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雅本化学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
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承诺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承诺人与雅本化学存在控股/控制关系
期间,本承诺为有效承诺。”
    (3)一致行动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蔡彤、毛海峰、王卓颖、马立凡、汪新芽于 2014 年 8 月 13 日续
签了《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各方在持有雅本化学股份期间,对雅本化学的相
关事项作出完全一致的决策


    二、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包头雅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余科盈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和新余禧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减持目的:自身发展需求;
    3、减持期间:2015 年 5 月 6 日-2015 年 11 月 5 日;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包头雅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减持数量为 22,7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2%(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
行相应处理)。
    新余科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减持数量为 2,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6%(若 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
行相应处理)。
    新余禧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减持数量为 8,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2%(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
行相应处理)。
    5、减持方式: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方式。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包头雅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雅
本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158,152,10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39%;本次减持计划
按照减持上限 22,700,000 股完成减持后,雅本投资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2、新余科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之
日,科盈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34,206,2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33%;本次减持
计划按照减持上限 2,000,000 股完成减持后,科盈投资仍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
东。
       3、新余禧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禧瑞投
资持有公司股份 11,315,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5%;本次减持计划按照减
持上限 8,500,000 股完成减持后,禧瑞投资仍为公司股东。
       4、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
定,以及雅本投资、科盈投资、禧瑞投资所作承诺。
       5、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1、包头雅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新余科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3、新余禧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