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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雅本化学:关于筹划支付现金与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2015-09-16  

						证券代码:300261           证券简称:雅本化学         公告编号:2015-050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支付现金与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筹划通过支付
现金与发行股票方式收购上海朴颐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朴颐化学”)100%
股权。朴颐化学主要从事医药中间体和原料药的研发与销售,产品结构主要分为
原料药及其高级中间体、生物酶手性技术及非天然氨基酸等。本次交易交易对手
方为自然人王博、袁熙琛等。此次收购的完成,将对公司主营业务尤其医药定制
的技术和市场形成有益补充,提升公司对客户的综合服务能力,达到增强医药产
品线的目的,有利于提升公司医药产品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公司农药、医
药产品齐头并进共同发展的战略目标。

    因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
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雅本化学,证券代码:
300261)自 2015 年 9 月 16 日(星期三)上午开市起停牌,待有关事项确定后,公
司将及时刊登相关公告并申请股票复牌。

    本公司承诺争取于 2015 年 10 月 15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 年修订)》的要求披
露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逾期未能披露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的,公司将根据
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
延期复牌申请未获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 2015 年 10 月 15 日恢复交易,并自公
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
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复牌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
产重组事项。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
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公告,并承诺自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
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公告后恢复
交易。



    二、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通过现金与发行股票方式购买资产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