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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雅本化学:上海朴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201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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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朴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15]006401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
                  上海朴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止)



                           目录                             页次

一、   审计报告                                              1-2

二、   已审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1-2

       合并利润表                                            3

       合并现金流量表                                        4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5-7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8-9

       母公司利润表                                          10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11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2-14

       财务报表附注                                         1-52

三、   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证明
                        审 计 报 告
                                               大华审字[2015]006401号

上海朴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全体所有者: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上海朴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朴颐
化学”)财务报表,包括 2015 年 7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5 年 1-7 月、2014
年度、201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朴颐化学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
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
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
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
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
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
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
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
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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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华审字[2015]006401 号审计报告



恰当的审计程序。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
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
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朴颐化学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朴颐化学 2015 年 7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5 年
1-7 月、2014 年度、201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第2页
上海朴颐化学有限公司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止
财务报表附注



                              上海朴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止财务报表附注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上海朴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 2008 年 2 月由上海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设立的有限公司。
       1、公司设立
       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2 月,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 万元,系由上海汇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及个人王博、于德武、袁熙琛、王亚夫、胡长春、樊刚以货币资金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
公司。
       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所有者               出资额(万元)            注册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上海汇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0.60                    153.00                   51.00
王博                                             35.00                     90.00                   30.00
于德武                                           10.00                     15.00                    5.00
袁熙琛                                            6.00                     15.00                    5.00
王亚夫                                            5.00                      9.00                    3.00
胡长春                                            9.00                      9.00                    3.00
樊刚                                              1.80                      9.00                    3.00
               合计                              97.40                    300.00                  100.00

       上述注册资本业经上海申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于 2008 年 3 月 31 日出具申信验
(2008)165 号验资报告。
       2、股权转让
       2008 年 7 月 18 日,公司原所有者上海汇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其所持有本公司 51%股权
按照投资成本 30.6 万元转让给王博、胡长春、袁熙琛、王亚夫四位所有者,至 2008 年 10
月 28 日,各所有者出资额陆续到位,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所有者         上期出资余额(万元)     本期出资(万元)      累计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王博                              44.60                  93.40               138.00                46.00
于德武                            10.00                   5.00                  15.00               5.00
袁熙琛                             9.60                  23.40                  33.00              11.00
王亚夫                             8.60                  18.40                  27.00               9.00
胡长春                            22.80                  55.20                  78.00              26.00
樊刚                               1.80                   7.20                   9.00               3.00
       合计                       97.40              202.60                  300.00               100.00



                                           财务报表附注第 1 页
上海朴颐化学有限公司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止
财务报表附注


       上述注册资本业经上海申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于 2008 年 10 月 29 日出具
申信验(2008)727 号验资报告。
       3、增资
       2011 年 6 月 3 日,公司向工商局申请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300 万增加到 500 万元,出
资方式为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
       2011 年 2 月 28 日

所有者           上期出资余额(万元)       本期出资(万元)       累计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王博                              138.00                  92.00                 230.00            46.00
于德武                             15.00                  10.00                  25.00             5.00
袁熙琛                             33.00                  22.00                  55.00            11.00
王亚夫                             27.00                  18.00                  45.00             9.00
胡长春                             78.00                  52.00                 130.00            26.00
樊刚                                 9.00                  6.00                  15.00             3.00
       合计                       300.00                 200.00                 500.00           100.00

       上述注册资本业经上海中惠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于 2011 年 2 月 28 日出具沪
惠报验字(2011)0190 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注册地址: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松江高科技莘砖公路 518 号 5 幢 202 室。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博。

       (二)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包括:化工、生物领域内的研发、技术转让;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的
销售;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三) 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公司属化工行业。主要产品或服务为医疗相关产品化学中间体的研发及销售。

       (四) 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于 2015 年 11 月 16 日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批准报出。

       二、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 2 户,具体如下: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级次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上海骏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注 1)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00            100.00
湖州颐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 2)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00            100.00

       注 1:公司已于 2015 年 7 月 28 日转让上海俊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自 2015
年 8 月 1 日起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财务报表附注第 2 页
上海朴颐化学有限公司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止
财务报表附注


     注 2:公司已于 2015 年 7 月 27 日转让湖州颐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40%股权,截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止,公司持有湖州颐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 60%的股权与表决权。

       (一) 本期无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
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二) 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委托经营或出租等方式丧
失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名称                                      变更原因
上海骏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

     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更”。

       三、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
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
(2014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 持续经营
       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不存在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
况。

       四、 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15
年 7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5 年 1-7 月、2014
年度、201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 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 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财务报表附注第 3 页
上海朴颐化学有限公司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止
财务报表附注


     (四)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
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1)个别财务报表
     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方式或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
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
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合并对价之间的差额,调整
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
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
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
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
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
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
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
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
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
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
入当期损益。
     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
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与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
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与发行债务性工具
作为合并对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作为计入债务性工具的初始确认金额。
     被合并方存在合并财务报表,则以合并日被合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
者权益为基础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2)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
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

                                           财务报表附注第 4 页
上海朴颐化学有限公司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止
财务报表附注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
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方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
投资,在取得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与合并日之间已确认
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
当期损益。
     被合并各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本公司会计政策进
行调整,在此基础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认。
       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本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
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工具或债务性工具的公允价值。在合并
合同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
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也计入合并成本。
     本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
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工具或债务性工具的交易
费用,计入权益性工具或债务性工具的初始确认金额。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
为商誉。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
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
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
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
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
资成本;
     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
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
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
期的投资收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
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
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
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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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母公司所控制的
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
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
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
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子公司少数所有者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所有者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
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所有者权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以及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
的期初数;将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将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以及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
债表期初数;将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则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
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
表。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
中,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
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
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
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六)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
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
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七)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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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金融工具的分类
     管理层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
取得持有金融资产和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分为不同类别: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
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①取得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回购或赎回;
     ②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
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③属于衍生金融工具,但是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
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
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才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①该项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
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②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资产组合、该金融负债组合、或
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③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金流量
没有重大改变,或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
     ④包含需要分拆但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嵌入衍生
工具的混合工具。
     本公司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取得时以公
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
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
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
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包括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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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等,
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
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
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性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
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实际利率
与票面利率差别较小的,可按票面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
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
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如果持有至到期投资处置或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的金额,相对于本公司全部持有至
到期投资在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较大,在处置或重分类后应立即将其剩余的持有至到期投
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日,该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
遇到下列情况可以除外:
     ①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到期日或赎回日较近(如到期前三个月内),且市场利
率变化对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没有显著影响。
     ②根据合同约定的偿付方式,企业已收回几乎所有初始本金。
     ③出售或重分类是由于企业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件所
引起。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其他
金融资产类别以外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将
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
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
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
益。
     本公司对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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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
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
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
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
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
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
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
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
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
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
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
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
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
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
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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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
(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
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初
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6、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
     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
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6)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
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
可计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
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不景气等;
     (7)权益工具发行方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8)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金融资产的具体减值方法如下: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个别认定的方式评估减值损失,其
中:表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
或非暂时性下跌,具体量化标准为: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
本超过 50%(含 50%)或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则表明其发生减值;
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 20%(含 20%)但尚未达到
50%的,本公司会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诸如价格波动率等,判断该权益工具投资是否发生
减值。
     上段所述“成本”按照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
销金额、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确定;“公允价值”根据证券交易所期末收盘价确定,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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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该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存在限售期。对于存在限售期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按照
证券交易所期末收盘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权益工
具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本公司将原直接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
的累计损失,等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余金额、当前公
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
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可
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在该权益工具价值回升时通过权益转回;但在活跃市
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
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
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计算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后如有证据表明其价值已恢复,原确认的减值
损失可予以转回,记入当期损益,但该转回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
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7、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
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八) 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的确认标准: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10%(含 10%)以上且单项金
额大于 300 万元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的确认标准:单项金额大于 300 万元的其他应收款。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
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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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1)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一
起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以前年度与之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
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确定组合的依据:
                              本公司根据以往的历史经验对应收款项计提比例作出最佳估计,参考应收款
账龄分析法组合
                              项的账龄进行信用风险组合分类。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具有相似的信用风险特征。

     (2)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计提方法
     ①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3 个月(含 3 个月)                                                                                 5.00
3 个月-1 年                                                        5.00                             5.00
1-2 年                                                            15.00                         15.00
2-3 年                                                            30.00                         30.00
3-4 年                                                            50.00                         50.00
4-5 年                                                            80.00                         8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②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组合名称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若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经单独测试未发现减值,不计提坏账准备。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为: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
回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为: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
进行计提。
     4、其他计提方法说明
     对于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应收利息、应收股利、长期应收款应当按个别认定法进行减
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
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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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 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
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物资采购、原材料、产成
品(或库存商品)、在产品、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2、存货的计价方法
     (1)物资采购按实际成本核算;
     (2)原材料、产成品取得时按实际成本法核算,发出及领用按加权平均法核算;
     (3)低值易耗品取得时按实际成本核算,领用时采用一次摊销法核算。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
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
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
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
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
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
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
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
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
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十) 长期股权投资
     1、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之四/(四)同一控制
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
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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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
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
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
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
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
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
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
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
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
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
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
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
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
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
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
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
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
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
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
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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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
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
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
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
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
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
本。
     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
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
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
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
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
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
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
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
入当期损益。
     (3)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
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
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
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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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
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
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5)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
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
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
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
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
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
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
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
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
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
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
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
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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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
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
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
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
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
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
的损益。
     5、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
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
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
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
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
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
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
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
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
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十一)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
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初始计量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其中,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
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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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支出。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
出构成。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
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
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
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3、固定资产后续计量及处置
     (1)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
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
额。
     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
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
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各类固定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以下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计提折旧:

           类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机器设备                                       5-10                      5.00           9.50-19.00
运输设备                                       5-10                      5.00           9.50-19.00
办公设备及其他                                 5-10                      5.00           9.50-19.00
固定资产装修                                   5-10                                    10.00-20.00

     (2)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
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
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
当期损益。

       (十二)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的类别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
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本公司的在建工程以项目分类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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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
的入账价值。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
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
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十三) 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在符合
资本化条件的情况下开始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
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
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
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
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
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
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
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
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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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
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
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
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
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
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十四) 无形资产与开发支出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
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
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
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
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
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
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
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
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
的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每期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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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
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复核,本期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摊销,每期末对无形资产的寿命进行
复核。如果期末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在每个会计期间继续进行减值测试。
     经复核,该类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仍为不确定。

     (十五) 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
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
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
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
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
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
都进行减值测试。
     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
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
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
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
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
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
损失。

     (十六)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 1 年以上
的各项费用。有合同约定的长期待摊费用依据合同约定分摊,其余的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则将其尚未摊销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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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损益。

     (十七)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
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短期薪酬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
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
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离职后福利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
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
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
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3、辞退福利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
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发生当期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
     对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
将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十八) 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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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
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
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
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
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
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十九) 收入
     1、收入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
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
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
售收入实现。
     (2)让渡资产使用权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情况
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①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②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3)提供劳务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
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依据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③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④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
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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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
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
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
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2、收入确认具体方法
     销售商品
     公司主要销售医药中间体。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
产品交付给购货方,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
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
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离港,取得提单,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
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十) 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
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
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
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
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
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 1 元)计量。按照
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分期计入
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
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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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
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一)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
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
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
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
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
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
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
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
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
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
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二十二)租赁
       如果租赁条款在实质上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承租人,该租
赁为融资租赁,其他租赁则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1)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
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
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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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摊,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
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
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
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
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
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
     (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
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
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
的收益金额。

     (二十三)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 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政策未发生变更。
     2、 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五、 税项
     (一) 公司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费)依据       税(费)率(%)
增值税                              按应税收入计征                                  17、6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计征                  1、5、7
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计征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计征                          2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征                                 注

     注:不同纳税主体所得税税率说明:
     上海朴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2013 年度、2014 年度及 2015 年 1-7 月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上海骏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所得税税率为 25%。湖州颐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所得
税税率 2013 年度、2014 年度为 20%,2015 年 1-7 月为核定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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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税收优惠政策及依据
       上海朴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 19 日获得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
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
编号:GF201031000386),认定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国税函[2008]985 号文件的规定,公司所得税税率为 15%。

       六、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以下金额单位若未特别注明者均为人民币元)
       注释1. 货币资金

               项目                           2015 年 7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现金                                                             2,962.20                            3,304.80
银行存款                                                    6,733,831.16                         4,718,167.16
               合计                                         6,736,793.36                         4,721,471.96

       截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止,本公司不存在质押、冻结,或有潜在收回风险的款项。

       注释2.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

               种类                           2015 年 7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承兑汇票                                                   149,625.00

       2、 截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止,公司无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3、 截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止,公司已背书且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项目                  2015 年 7 月 31 日终止确认金额          2015 年 7 月 31 日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14,190,974.94

       4、 截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止,公司无已贴现且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5、 截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止,公司无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入应收账款的票据。

       注释3.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按种类列示如下:

                                                              2015 年 7 月 31 日
           类别                         账面金额                            坏账准备
                                                                                                    净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39,088,654.14           100.00         39,959.48            0.10   39,048,694.66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39,088,654.14           100.00         39,959.48            0.10   39,048,69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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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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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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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别                              账面金额                             坏账准备
                                                                                                                净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39,095,578.93             100.00          89,599.94                 0.23   39,005,978.99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39,095,578.93             100.00          89,599.94                 0.23   39,005,978.99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015 年 7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结构                                               计提比例                                           计提比例
                               金额          坏账准备                             金额         坏账准备
                                                              (%)                                              (%)
1 年以内                   38,925,294.14      15,455.48             0.04    38,928,299.93      40,508.09               0.10
其中:3 个月以内           38,616,184.54                                    38,118,138.09
3 个月-1 年                  309,109.60       15,455.48             5.00       810,161.84      40,508.09               5.00
1-2 年                       163,360.00       24,504.00         15.00             7,279.00       1,091.85          15.00
2-3 年                                                                         160,000.00      48,000.00           30.00
         合计              39,088,654.14      39,959.48             0.10    39,095,578.93      89,599.94               0.23

     2、 2015 年 1-7 月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2015 年 1-7 月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23,412.15 元;2015 年 1-7 月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73,052.61 元。
     3、 2015 年 1-7 月无核销的应收账款。
     4、 2015 年 7 月 31 日应收账款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2015 年 7 月 31 日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已计提坏账准备
上海聿毅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8,749,195.00                                22.38
南京杰运化工有限公司                             4,225,900.00                                10.81
杭州普雷化工有限公司                             3,829,350.00                                 9.80
上海升光轻工业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3,518,000.00                                 9.00
北京莱瑞森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1,762,650.00                                 4.51
                  合计                         22,085,095.00                                 5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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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4.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分析列示如下:

                                 2015 年 7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182,970.73                     99.67                229,001.79                    99.48
1至2年                              600.00                     0.33
2至3年                                                                               1,170.00                      0.52
3 年以上
       合计                   183,570.73                    100.00                230,171.79                  100.00

     2、 截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止,无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大的预付款项。
     3、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 2015 年 7 月 31 日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占预付款项总
              单位名称                 2015 年 7 月 31 日                             预付款时间       款项性质
                                                               额的比例(%)
洛阳华荣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130,769.24             71.24            1年以内       预付采购款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4,340.70                   13.26      1年以内        预付网费
安捷伦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21,790.40                   11.87      1年以内       预付采购款
成都聚慧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2,742.00                    1.49      1年以内       预付采购款
上海禾汽玻璃仪器有限公司                          2,346.60                    1.28     1 年以内       预付采购款
                合计                            181,988.94                   99.14

     注释5.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种类列示如下:

                                                                2015 年 7 月 31 日
              类别                         账面金额                           坏账准备
                                                                                                            净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
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
                               6,335,538.14           100.00      321,526.91                100.00    6,014,011.23
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
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计                 6,335,538.14           100.00      321,526.91                100.00    6,014,011.23

     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类别                         账面金额                           坏账准备
                                                                                                            净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
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
                                 118,070.82           100.00          14,553.54             100.00         103,517.28
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
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计                   118,070.82           100.00          14,553.54             100.00         103,5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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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2015 年 7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结构
                     金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金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6,330,538.14       316,526.91               5.00     71,870.82        3,593.54                5.00
1-2 年                                                                 40,000.00        6,000.00            15.00
4-5 年                                                                  6,200.00        4,960.00            80.00
5 年以上              5,000.00         5,000.00            100.00
       合计       6,335,538.14       321,526.91               5.07    118,070.82       14,553.54            12.33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四、(八)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计提方法。
       2、 2015 年 1-7 月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2015 年 1-7 月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312,973.37 元;2015 年 1-7 月收回的坏账准备 6,000.00
元。
       3、 2015 年 1-7 月无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4、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分类情况

                     项目                                 2015 年 7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关联方资金                                                           4,505,326.94
股权转让款                                                           1,700,000.00
备用金                                                                109,740.00                        51,161.00
押金及保证金                                                            5,000.00                         6,200.00
出口退税                                                                5,942.30                         2,309.82
其他                                                                    9,528.90                        58,400.00
                     合计                                            6,335,538.14                      118,070.82

       5、 按欠款方归集的 2015 年 7 月 31 日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占其他应收款
                                                                                                     已计提坏账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2015 年 7 月 31 日          账龄             余额的比例
                                                                                                         准备
                                                                                          (%)
上海毓颐贸易商行            往来款                2,000,000.00   1 年以内                   31.57      100,000.00
上海骏颐医药科技
                            往来款                1,505,326.94   1 年以内                   23.76       75,266.35
有限公司
陶荣盛                 股权转让款                 1,200,000.00   1 年以内                   18.94       60,000.00
上海永颐生物科技
                       关联方资金                 1,000,000.00   1 年以内                   15.78       50,000.00
有限公司
胡泽银                 股权转让款                  500,000.00    1 年以内                    7.89       25,000.00
         合计                                     6,205,326.94                              97.94      310,266.35

       6、 截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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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止
财务报表附注


       注释6. 存货
       1、存货分类列示如下:

                                                              2015 年 7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库存商品                                   6,125,941.92                    703,664.08                 5,422,277.84
           合计                            6,125,941.92                    703,664.08                 5,422,277.84

       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1,477,557.56                    528,188.48                   949,369.08
库存商品                                   7,951,306.95                    704,764.03                 7,246,542.92
委托加工物资                                404,572.64                                                  404,572.64
           合计                            9,833,437.15                  1,232,952.51                 8,600,484.64

       2、存货跌价准备

                                                                        本期减少额
 存货种类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计提额                                            2015 年 7 月 31 日
                                                                 转回                转销
原材料                     528,188.48                                            528,188.48
库存商品                   704,764.03                                                 1,099.95          703,664.08
    合计                 1,232,952.51                                            529,288.43             703,664.08

       存货跌价准备说明:
       (1)本期存货转销为处置子公司上海骏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所致。
       (2)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四、(九)存货;

       注释7.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及其累计折旧明细项目和增减变动如下:

           项目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办公设备及其他              合计
一、账面原值合计
1、2014 年 12 月 31 日           3,151,065.98             1,808,004.32           779,478.87           5,738,549.17
2、本期增加金额                         9,307.69                                 357,179.53             366,487.22
购置                                    9,307.69                                 357,179.53             366,487.22
3、本期减少金额                    372,363.92                                        12,646.15          385,010.07
处置或报废                         207,923.08                                         9,569.23          217,492.31
其他转出                           164,440.84                                         3,076.92          167,517.76
4、2015 年 7 月 31 日            2,788,009.75             1,808,004.32         1,124,012.25           5,720,02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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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续:

           项目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办公设备及其他           合计
二、累计折旧
1、2014 年 12 月 31 日            1,313,713.30            949,322.47            280,520.01        2,543,555.78
2、本期增加金额                     307,206.44            190,067.64             96,804.79             594,078.87
计提                                307,206.44            190,067.64             96,804.79             594,078.87
3、本期减少金额                     344,193.26                                    9,529.36             353,722.62
处置或报废                          197,526.92                                    9,090.88             206,617.80
其他减少                            146,666.34                                      438.48             147,104.82
4、2015 年 7 月 31 日             1,276,726.48           1,139,390.11           367,795.44        2,783,912.03
三、减值准备
四、账面价值合计
1、2015 年 7 月 31 日             1,511,283.27            668,614.21            756,216.81        2,936,114.29
2、2014 年 12 月 31 日            1,837,352.68            858,681.85            498,958.86        3,194,993.39

       2、截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止,无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
       3、截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止,无暂时闲置、经营租出的固定资产。
       4、截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止,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
       5、截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止,无所有权受限固定资产。
       6、固定资产其他说明:2015 年 1-7 月其他转出为处置子公司上海骏颐医药科技有限公
司所致。

       注释8. 长期待摊费用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额          本期摊销额        本期其他减少额     2015 年 7 月 31 日
装修                                   263,247.87         15,859.45                                    247,388.42

       注释9. 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015 年 7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坏账准备                         358,266.91              53,740.04              13,287.63                1,993.14
存货跌价准备                     635,288.07              95,293.21             635,288.07               95,293.21
应付职工薪酬                       3,653.03                 547.95             157,500.74               23,625.11
        合计                     997,208.01             149,581.20             806,076.44              120,911.46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2015 年 7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固定资产折旧                     672,006.93             100,801.04             780,531.43              117,07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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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10.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借款类别                       2015 年 7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保证借款                                                 8,000,000.00                        8,000,000.00
               合计                                      8,000,000.00                        8,000,000.00

       注 1、2015 年,本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徐汇支
行”)签订合同号为 220150091 的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5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2015 年 3 月
24 日至 2016 年 3 月 24 日,利率为 5.82%。同时签订合同号为 DB220150091 的保证合同,
王博、庄骅作为保证人,保证形式为个人无限责任担保,并以位于中山南一路 500 弄*号****
室及鲁班路 738 弄*号****室共 2 处房产作为补充保证。
       注 2、2015 年,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以下简称“交行徐汇支
行”)签订合同号为 310200A2201400303557 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约定的最高授信
额度为人民币 500 万元。同时,王博与交行徐汇支行签订了最高额担保合同,为本公司上述
《授信协议》项下债务提供担保。截止 2015 年 7 月 31 日,该《授信协议》项下的借款余额
为人民币 300 万元。
       2、 短期借款其他说明
       截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止,公司无已到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注释11. 应付账款

               项目                         2015 年 7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材料款                                              22,455,262.25                      27,535,947.50
               合计                                     22,455,262.25                      27,535,947.50

       截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止,无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注释12. 预收款项

               项目                         2015 年 7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货款                                                        87,075.00                         266,850.00
               合计                                         87,075.00                         266,850.00

       截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止,无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注释13. 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5 年 7 月 31 日
短期薪酬                               265,544.79      3,093,103.92     3,197,597.18          161,051.53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416,568.94      416,568.94
           合计                        265,544.79      3,509,672.86     3,614,166.12          161,05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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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短期薪酬列示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5 年 7 月 31 日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64,704.79         2,620,277.76          2,725,201.02            159,781.53
职工福利费                                   840.00        125,181.54             125,151.54                   870.00
社会保险费                                                 257,893.88             257,893.88
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                                       242,559.50             242,559.50
      工伤保险费                                                5,964.23            5,964.23
      生育保险费                                                9,370.15            9,370.15
住房公积金                                                     29,511.62           29,511.62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59,839.12           59,839.12
其他短期薪酬                                                      400.00                                       400.00
           合计                        265,544.79         3,093,103.92          3,197,597.18            161,051.53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5 年 7 月 31 日
基本养老保险                                           402,013.37                402,013.37
失业保险费                                              14,555.57                 14,555.57
         合计                                          416,568.94                416,568.94

     4、应付职工薪酬其他说明
     截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止,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中无属于拖欠性质的款项。

     注释14. 应交税费

                项目                          2015 年 7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企业所得税                                                      247,693.96                              329,480.78
增值税                                                         1,468,455.68                             489,967.52
城市维护建设税                                                   52,296.27                                10,930.79
教育费附加                                                       31,377.76                                32,327.99
地方教育附加                                                     20,918.51                                23,867.07
代扣个人所得税                                                    4,885.00                                 9,149.92
河道管理费                                                       10,459.25                                 9,673.22
                合计                                           1,836,086.43                             905,397.29

     注:公司子公司湖州颐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按照核定征收所得税。

     注释15. 应付利息

                项目                          2015 年 7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21,879.17                                15,733.33
                合计                                             21,879.17                                15,7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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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16. 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的其他应付款

                款项性质                              2015 年 7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待支付费用款                                                           623,184.91                            1,009,412.90
关联方资金                                                             645,217.00                              645,217.00
代收款                                                                   79,518.45                             101,650.20
                  合计                                               1,347,920.36                            1,756,280.10

       2、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名称                              2015 年 7 月 31 日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上海汇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645,217.00      公司原所有者,已注销尚未清算
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
                                                                       500,000.00      项目盈利未达预期,尚在商榷
湖州工业生物技术中心
                  合计                                               1,145,217.00

       注释17. 实收资本

                           2015 年 7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所有者名称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王博                 2,300,000.00              46.00      2,300,000.00               46.00   2,300,000.00            46.00
于德武                   250,000.00                5.00     250,000.00                5.00     250,000.00              5.00
袁熙琛                   550,000.00            11.00        550,000.00               11.00     550,000.00            11.00
王亚夫                   450,000.00                9.00     450,000.00                9.00     450,000.00              9.00
胡长春               1,300,000.00              26.00      1,300,000.00               26.00   1,300,000.00            26.00
樊刚                     150,000.00                3.00     150,000.00                3.00     150,000.00              3.00
       合计          5,000,000.00             100.00      5,000,000.00           100.00      5,000,000.00           100.00

       注释18. 盈余公积

              项目                    2015 年 7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法定盈余公积                                       740,936.65                  1,433,022.24                    824,102.36

       1、2013 年度盈余公积变动情况

         项目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法定盈余公积                          492,062.88                332,039.48                                     824,102.36

       2013 年度增加系本公司按照净利润的 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形成。
       2、2014 年度盈余公积变动情况

         项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法定盈余公积                          824,102.36                608,919.88                                   1,433,022.24

       2014 年度增加系本公司按照净利润的 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形成。

                                                    财务报表附注第 3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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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15 年 1 月-7 月度盈余公积变动情况

        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2015 年 7 月 31 日
法定盈余公积                   1,433,022.24             -692,085.59                                     740,936.65

       2015 年 1-7 月法定盈余公积减少系转让子公司湖州颐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40%股权,
资本公积不足冲减,故冲减留存收益所致。

       注释19. 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增减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2015 年 1-7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上年期末未分配利润                                        10,681,674.55         4,109,990.14         2,349,909.42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调整数(调减“-”)
本期年初未分配利润                                        10,681,674.55         4,109,990.14         2,349,909.42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563,284.16        7,180,604.29         2,092,120.20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608,919.88             332,039.48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                                            19,244,958.71        10,681,674.55         4,109,990.14

       注释20. 少数股东权益

                      项目                              2015 年 1-7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调整前上期末少数所有者权益
调整年初少数所有者权益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年初少数所有者权益
加:本年增加                                                1,892,085.59
其中:少数所有者损益
少数所有者投入资本                                          1,892,085.59
减:本年减少
其中:对少数所有者的分配
其他综合收益
期末少数所有者权益                                          1,892,085.59

       注释21.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2015 年 1-7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
         98,087,372.90     83,302,707.53   161,791,196.10     140,885,799.33    140,430,593.43     123,387,213.87
业务
其他
                                                                                    188,679.24
业务


                                               财务报表附注第 3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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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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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22. 营业税金及附加

           税种                 2015 年 1-7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城市维护建设税                              96,477.99                39,022.75           49,502.49
教育费附加                                  44,715.04               113,616.44           77,069.14
地方教育附加                                29,810.05                75,744.33           51,407.80
其他                                        23,522.28                45,838.39           36,770.64
           合计                            194,525.36               274,221.91          214,750.07

       注释23. 销售费用

           项目                 2015 年 1-7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职工薪酬                                   313,041.88               608,956.08          669,547.26
业务宣传费                                 141,407.62               287,180.59          248,085.20
会展费                                     116,226.04               359,638.08          334,457.04
运费                                       157,163.34               219,761.83          179,996.71
办公费                                      50,674.00                55,180.22           62,192.76
样品及测试费                                51,663.09                26,256.93           63,783.70
差旅费                                     184,213.00               125,392.15          125,973.36
其他                                        15,184.01                31,574.59           22,814.97
           合计                         1,029,572.98               1,713,940.47       1,706,851.00

       注释24. 管理费用

           项目                 2015 年 1-7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职工薪酬                                1,163,577.22               1,742,222.62       2,066,774.62
研发费                                  4,344,512.17               7,495,561.33       9,063,192.18
差旅费                                     334,077.51               429,075.17          437,747.13
折旧及摊销费用                             310,442.89               507,425.59          450,635.88
物业及租赁费                               426,074.87               762,219.04          723,617.60
办公费                                     214,219.79               301,072.99          301,850.08
业务招待费                                 139,400.90               221,355.41          204,792.74
水电费                                      83,259.30               157,320.33          153,857.44
其它                                        52,087.41               251,930.92          375,584.21
           合计                         7,067,652.06              11,868,183.40      13,778,051.88

       注释25. 财务费用

           类别                 2015 年 1-7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利息支出                                   250,254.17               396,066.66          353,416.67
减:利息收入                                 7,924.55                16,639.29           68,712.07
汇兑损益                                      117.66                     459.15           1,247.32
其他                                         4,012.51                  5,284.09          11,426.30
           合计                            246,459.79               385,170.61          297,37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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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26. 资产减值损失

             项目                  2015 年 1-7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坏账损失                                     258,532.91                        48,672.75                       41,522.67
存货跌价损失                                                                   82,613.56                       80,020.90
             合计                            258,532.91                       131,286.31                      121,543.57

       注释27. 投资收益
       1、投资收益明细情况

           产生投资收益的来源                 2015 年 1-7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3,167,530.82

       2、投资收益的说明:投资收益为处置子公司上海骏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所致。

       注释28. 营业外收入

             项目                  2015 年 1-7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政府补助                                         8,000.00                   1,512,851.33                    1,332,888.34
其他                                                                                                               400.00
             合计                                8,000.00                   1,512,851.33                    1,333,288.34

       计入各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列示如下:

             项目                  2015 年 1-7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政府补助                                         8,000.00                   1,512,851.33                    1,332,888.34
其他                                                                                                               400.00
             合计                                8,000.00                   1,512,851.33                    1,333,288.34

       政府补助明细列示如下:
                                                                                                            与资产相关/与
                       项目                         2015 年 1-7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收益相关
湖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4 年度第一批科技经费补
                                                                            95,000.00                        与收益相关
助(湖市科计发[2014]7 号)
园区补贴                                                    7,000.00          1,000.00        15,000.00      与收益相关
新桥经联补贴                                                1,000.00                                         与收益相关
小巨人培育[科研计划项目合同
                                                                           927,083.33        908,333.33      与收益相关
STCSM2012-10-08NO.财政 2012 第 6600 号(4)]
中小企业国际开拓资金                                                                          17,713.00      与收益相关
2012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奖金                                                                 26,404.00      与收益相关
专利资助费                                                                     768.00          4,685.00      与收益相关
培训补贴款                                                                                    25,753.00      与收益相关
《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使用
和管理办法》(沪财预[2012]141 号)关于组织开展                                               200,000.00      与收益相关
2011 年上海“加速企业创新计划”的通知
财政补贴                                                                    81,000.00         45,000.00      与收益相关
呋喃酮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初创期小
                                                                                              90,000.00      与收益相关
企业创新项目合同 059AQ24533000000011941903)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8,000.00                       与收益相关
非天然氨基酸的酶催化合成(科研计划项目合同
                                                                           400,000.00                        与收益相关
STCSM2014-06-11)
                       合计                                 8,000.00      1,512,851.33     1,332,88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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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29. 营业外支出

           项目                  2015 年 1-7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10,874.62                  59,134.81                        30,921.56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10,874.62                  59,134.81                        30,921.56
其他                                                                                                       72.71
           合计                            10,874.62                  59,134.81                        30,994.27

       计入各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列示如下:

           项目                  2015 年 1-7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10,874.62                  59,134.81                        30,921.56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10,874.62                  59,134.81                        30,921.56
其他                                                                                                       72.71
           合计                            10,874.62                  59,134.81                        30,994.27

       注释30. 所得税费用

                  项目                     2015 年 1-7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                  634,242.72               700,547.71                 192,522.27
递延所得税调整                                    -44,948.41               105,158.59                 131,135.66
                  合计                            589,294.31               805,706.30                 323,657.93

       1、 2015 年 1-7 月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项目                                                  2015 年 1-7 月
利润总额                                                                                          9,152,578.47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1,372,886.78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390,880.06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475,129.62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影响                                                                        241,548.05
本年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研发费加计扣除                                                                                     -159,130.84
                              所得税费用                                                              589,294.31

       2、 2014 年度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项目                                                    2014 年度
利润总额                                                                                          7,986,310.59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1,197,946.60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140,428.59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231,522.43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影响                                                                         20,044.11
本年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63,257.92
研发费加计扣除                                                                                     -384,448.49
                              所得税费用                                                              805,7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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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2013 年度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项目                                           2013 年度
利润总额                                                                                2,415,778.13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362,366.72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104,359.49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585.68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影响                                                                42,380.46
本年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285,308.29
研发费加计扣除                                                                           -262,623.73
                              所得税费用                                                     323,657.93

       注释31. 现金流量表附注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2015 年 1-7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收到的往来款项                             129,520.19               92,520.15                133,169.72
收到的利息收入                               7,924.55               16,639.19                 68,718.52
收到的政府补助                               8,000.00             1,190,768.00               424,555.00
其他                                                               112,087.21                   393.55
           合计                            145,444.74             1,412,014.55               626,836.79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2015 年 1-7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支付的往来款项                           3,144,353.71              180,410.57                284,916.32
支付的财务费用                               4,130.17                5,743.24                 12,673.62
支付的办公管理费等                       5,967,286.59             7,077,596.07          8,344,143.98
其他                                         1,853.35               19,361.95                 24,818.51
           合计                          9,117,623.82             7,283,111.83          8,666,552.43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无。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2015 年 1-7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处置子公司支付的现金                       586,169.07
           合计                            586,169.07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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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无。

     注释32.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2015 年
                         项目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1-7 月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8,563,284.16   7,180,604.29    2,092,120.20
     加:资产减值准备                                       258,532.91      131,286.31      121,543.57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
                                                            596,096.56      924,888.95      718,038.54
          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5,859.45       33,032.63       29,316.6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
                                                             10,874.62       59,134.81       30,921.56
          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250,254.17      396,066.66      353,416.67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3,167,530.82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8,669.74     -11,921.12      131,135.66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16,278.67     117,079.71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716,465.14    -603,089.85    1,035,200.42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4,944,947.21   -9,308,548.93   -7,195,461.47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671,551.71   1,786,126.67    2,184,046.71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82,388.86     704,660.13     -499,721.54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6,736,793.36   4,721,471.96    2,853,490.95
     减:现金的年初余额                                    4,721,471.96   2,853,490.95    4,822,631.52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015,321.40   1,867,981.01    -1,969,14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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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目                       2015 年 1-7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一、现金                                         6,736,793.36               4,721,471.96                2,853,490.95
其中:库存现金                                      2,962.20                      3,304.80                 3,739.49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6,733,831.16               4,718,167.16                2,849,751.46
二、现金等价物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736,793.36               4,721,471.96                2,853,490.95

       七、 合并范围的变更
       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并丧失控制权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
                                                                               丧失控制
                     股权处置    股权处置比        股权处       丧失控制                     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
 子公司名称                                                                    权时点的
                       价款        例(%)         置方式       权的时点                     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
                                                                               确定依据
                                                                                               资产份额的差额
上海骏颐医药                                        现金
                       50 万元          100.00                  2015/7/28      工商变更                 3,167,530.82
科技有限公司                                        转让

       八、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一)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        取得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直接         间接      例(%)         方式
湖州颐辉生物科
                          湖州           湖州       化学原料销售             60                    60        设立
技有限公司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无。

       (二)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但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27 日完成转让子公司湖州颐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40%股权的工商变
更手续。
       2、交易对于少数所有者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项目                                               湖州颐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现金                                                                                                    1,200,000.00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1,200,000.00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1,892,085.59
差额                                                                                                     692,085.59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调整盈余公积                                                                                            -692,085.59
调整未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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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披露
       本公司的经营活动会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和市场风险(主要利率风
险)。本公司整体的风险管理计划针对金融市场的不可预见性,力求减少对本公司财务业绩
的潜在不利影响。

       (一) 信用风险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管理层已
制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这些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
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存在较低的信用风险。本公司采取限额政策以规避对任何金融机构
的信贷风险。
       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
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
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
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
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截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止,本公司的前五大客户的应收款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的
49.22%。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包括衍生金融工具)
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或偿付到期债务以及
其他支付义务的风险。
       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同
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
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截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止,本公司各项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
到期日列示如下:
                                                       2015 年 7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净值          账面原值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 年以上
货币资金                 6,736,793.36       6,736,793.36      6,736,793.36
应收票据                  149,625.00         149,625.00        149,625.00
应收账款                39,048,694.66      39,088,654.14    39,088,654.14
其他应收款               6,014,011.23       6,335,538.14      6,335,538.14
小计                    51,949,124.25      52,310,610.64    52,310,61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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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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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账面净值           账面原值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 年以上
短期借款                 8,000,000.00       8,000,000.00      8,000,000.00
应付账款                22,455,262.25      22,455,262.25    22,455,262.25
应付利息                    21,879.17         21,879.17           21,879.17
其他应付款               1,347,920.36       1,347,920.36      1,347,920.36
       小计             31,825,061.78      31,825,061.78    31,825,061.78

     (三) 市场风险
     1、 外汇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产品以境内销售为主,利率风险较低。
     2、 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短期借款等。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
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
     截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止,本公司受利率影响的负债项目如下:

                       项目                                             2015 年 7 月 31 日
短期借款                                                                                         8,000,000.00
                       合计                                                                      8,000,000.00

     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利率发生合理、可能的 50%变动时,将不会对公司的营业利
润和所有者权益产生重大影响。

     十、 公允价值
     (一)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本公司按公允价值三个层次列示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工具于 2015 年 7 月 31
日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整体归类于三个层次时,依据的是公允价值计量时使用的各重要输
入值所属三个层次中的最低层次。三个层次的定义如下:
     第 1 层次: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 2 层次: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二层次输入值包括:①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②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
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③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包括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
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隐含波动率和信用利差等;④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第 3 层次: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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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期末公允价值计量
       1、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公司无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2、 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公司无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三)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公司按照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确认公允
价值变动。

       (四) 本年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本公司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在本年度未发生变更。

       (五)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短期借款、应付款项、一年
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长期借款、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
工具投资。
       上述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王博,截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止,持股比例为 46%。

       (二) 其他主要投资者和关键管理人员
                                                                    2015年7月31日持    2015年7月31日表
       关联方          关联方关系              与公司关系
                                                                      股比例(%)       决权比例(%)
于德武                所有者               所有者、副总经理                     5.00               5.00
袁熙琛                所有者               所有者                              11.00              11.00
王亚夫                所有者               所有者、颐辉总经理                   9.00               9.00
胡长春                所有者               所有者                              26.00              26.00
樊刚                  所有者               所有者、副总经理                     3.00               3.00
李涛                  关键管理人员         研发总监
梁波                  关键管理人员         运营总监

       (三)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之八、(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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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系
上海毓颐贸易商行                                                   所有者王博妻子庄骅持股公司
上海永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所有者胡长春持股公司
上海阿卡迪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所有者袁熙琛持股公司
上海汇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所有者王博、胡长春等共同持股公司
连云港永颐杰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所有者胡长春参股公司
上海鼎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所有者王博妻子庄骅参股公司
上海骏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原子公司
梁波                                                                         公司运营总监
刘莉                                                                    所有者胡长春妻子

       (五) 关联方交易
       1、存在控制关系且已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相互间交易及母子公
司交易已作抵销。
       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5 年 1-7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上海永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原料                                                 478,846.16
上海阿卡迪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原料                              423,076.91
连云港永颐杰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原料                              229,623.94
                 合计                                                            652,700.85         478,846.16

       3、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5 年 1-7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上海永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6,113,205.15     5,449,529.94     1,407,264.96
上海阿卡迪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331,453.00         42,222.22        444,358.94
                 合计                                         6,444,658.15     5,491,752.16     1,851,623.90

       4、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2015 年 1-7 月确认租赁费 2014 年度确认的租赁费 2013 年度确认的租赁费
刘莉            办公室                        400,914.36               687,281.76                   687,281.76
   合计                                       400,914.36               687,281.76                   687,281.76

       5、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王博、庄骅                      500 万元              2015/3/25        2016/3/24               否
王博                            300 万元               2014/9/1         2017/9/1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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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注 1、2015 年,本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徐汇支
行”)签订合同号为 220150091 的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5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2015 年 3 月
24 日至 2016 年 3 月 24 日,利率为 5.82%。同时签订合同号为 DB220150091 的保证合同,
王博、庄骅作为保证人,保证形式为个人无限责任担保,并以位于中山南一路 500 弄*号****
室及鲁班路 738 弄*号****室共 2 处房产作为补充保证。
     注 2、2015 年,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以下简称“交行徐汇支
行”)签订合同号为 310200A2201400303557 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约定的最高授信
额度为人民币 500 万元。同时,王博与交行徐汇支行签订了最高额担保合同,为本公司上述
《授信协议》项下债务提供担保。截止 2015 年 7 月 31 日,该《授信协议》项下的借款余额
为人民币 300 万元。
     6、关联方资金拆借
     向关联方拆出资金

      关联方              拆出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上海永颐生物科技                                                                        本次借款利息为年
                             1,000,000.00             2015/6/19            2015/9/18
有限公司                                                                                利率 6.42%

     7、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项目名称                    关联方
                                                        7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       上海永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22,800.00      1,822,799.99        684,800.00
               上海阿卡迪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7,800.00
其他应收款     上海永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0.00
               上海毓颐贸易商行                          2,000,000.00
               梁波                                         92,740.00            340.00
               上海骏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1,505,326.94
应付账款       上海汇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0,500.00      2,050,129.00       2,050,129.00
               上海永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25,000.00
其他应付款     刘莉                                         70,914.35         82,281.76         82,281.76
               上海汇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645,217.00        645,217.00        645,217.00

     注: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其他应收-上海永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毓颐贸易商行、
梁波、上海骏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款项均已收回。

     十二、承诺及或有事项
     (一) 重大承诺事项
     截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本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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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或有事项
     截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本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2015 年 7 月 15 日,公司与自然人南发俊签署了关于“一类噻唑类化合物及其制备方法
和用途”技术转让的合同,约定以 40 万元人民币将“一类噻唑类化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和用
途”技术转让给南发俊或其指定的公司,截止 2015 年 7 月 31 日尚未完成相关交割手续。

     十五、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注释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2015 年 7 月 31 日

          类别                          账面金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净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34,746,465.83           100.00          36,740.00             0.11    34,709,725.83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34,746,465.83           100.00          36,740.00             0.11    34,709,725.83

     续: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类别                          账面金额                           坏账准备
                                                                                                      净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35,318,335.30           100.00           5,694.09             0.02    35,312,641.21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35,318,335.30           100.00           5,694.09             0.02    35,312,6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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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015 年 7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结构                                                计提比例                                            计提比例
                               金额           坏账准备                            金额          坏账准备
                                                               (%)                                               (%)
1 年以内                   34,584,765.83      12,485.00             0.04    35,315,935.30         5,334.09               0.02
其中:3 个月以内           34,335,065.83                                    35,209,253.47
3 个月-1 年                  249,700.00       12,485.00             5.00      106,681.83          5,334.09               5.00
1-2 年                       161,700.00       24,255.00           15.00           2,400.00            360.00         15.00
         合计              34,746,465.83      36,740.00             0.11    35,318,335.30         5,694.09               0.02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之四、(八)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
准、计提方法。
     2、2015 年 1-7 月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2015 年 1-7 月计提坏账准备 31,045.91 元;2015 年 1-7 月无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
     3、2015 年 7 月 31 日应收账款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2015 年 7 月 31 日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已计提坏账准备
上海聿毅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8,749,195.00                               25.18
南京杰运化工有限公司                               4,225,900.00                               12.16
杭州普雷化工有限公司                               3,829,350.00                               11.02
上海升光轻工业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3,518,000.00                               10.12
北京莱瑞森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1,762,650.00                                5.07
                  合计                            22,085,095.00                               63.55

     注释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种类列示如下:

                                                                     2015 年 7 月 31 日
                类别                           账面金额                           坏账准备
                                                                                                                  净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
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
                                      6,335,538.14         100.00     321,526.91                 100.00        6,014,011.23
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
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计                  6,335,538.14         100.00     321,526.91                 100.00        6,014,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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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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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别                           账面金额                          坏账准备
                                                                                                          净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
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
                                     97,670.82         100.00         7,593.54             100.00         90,077.28
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
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计                     97,670.82         100.00         7,593.54             100.00         90,077.28

     (1)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2015 年 7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结构
                    金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金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6,330,538.14     316,526.91                5.00        71,870.82         3,593.54                5.00
1-2 年
2-3 年
3 年以上
3-4 年
4-5 年                                                                   5,000.00        4,000.00            80.00
5 年以上            5,000.00        5,000.00             100.00
    合计        6,335,538.14     321,526.91                5.07        76,870.82         7,593.54                9.88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之四、(八)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计提方法。
     (2)组合 2,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2015 年 7 月 31 日账面余额                         2014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余额
    组合名称
                     账面余额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20,800.00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之四、(八)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计提方法。
     2、2015 年 1-7 月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2015 年 1-7 月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313,933.37 元。2015 年 1-7 月无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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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分类情况

                         项目                                 2015 年 7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关联方资金                                                                4,505,326.94                           20,800.00
股权转让款                                                                1,700,000.00
备用金                                                                         109,740.00                        11,161.00
押金及保证金                                                                     5,000.00                         5,000.00
出口退税                                                                         5,942.30                         2,309.82
其他                                                                             9,528.90                        58,400.00
                         合计                                             6,335,538.14                           97,670.82

       4、2015 年 7 月 31 日其他应收款前五名单位情况
                                                                                   占其他应收款总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款项内容        2015 年 7 月 31 日           账龄
                                                                                   额的比例(%)            期末余额
上海毓颐贸易商行            往来款                  2,000,000.00     1 年以内                    31.57          100,000.00
上海骏颐医药科技
                            往来款                  1,505,326.94     1 年以内                    23.76           75,266.35
有限公司
陶荣盛                    股权转让款                1,200,000.00     1 年以内                    18.94           60,000.00
上海永颐生物科技
                          关联方资金                1,000,000.00     1 年以内                    15.78           50,000.00
有限公司
胡泽银                    股权转让款                 500,000.00      1 年以内                     7.89           25,000.00
         合计                                       6,205,326.94                                 97.94          310,266.35

       注释3.长期股权投资

                                    2015 年 7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款项性质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1,800,000.00                      1,800,000.00     3,200,000.00                      3,200,000.00

       对子公司投资
                                                                                                                  减值准
                        初始投          2014 年        本年                          2015 年        本年计提
 被投资单位                                                        本年减少                                       备期末
                        资成本        12 月 31 日      增加                         7 月 31 日      减值准备
                                                                                                                    余额
上海骏颐医药
                       200,000.00       200,000.00                 200,000.00
科技有限公司
湖州颐辉生物
                   3,000,000.00       3,000,000.00              1,200,000.00       1,800,000.00
科技有限公司
       合计        3,200,000.00       3,200,000.00              1,400,000.00       1,800,000.00

       注释4.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

                  2015 年 1-7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
          89,768,630.80     79,395,778.23     154,402,716.01       137,888,371.38      131,399,886.54     117,154,918.60
业务
其他
                                                                                            188,679.24
业务


                                                财务报表附注第 51 页
上海朴颐化学有限公司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止
财务报表附注


     注释5.投资收益
     1、投资收益明细情况
        产生投资收益的来源                   2015 年 1-7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300,000.00

     2、投资收益的说明:投资收益为处置子公司上海骏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所致。

     十六、补充资料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目                          2015 年 1-7 月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0,874.62      -59,134.81     -30,921.56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
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        8,000.00    1,512,851.33   1,333,288.34
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
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年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
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2.71     罚款
                                                                                                          子公司湖州颐
                                                                                                          辉生物科技有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445,422.42                                     限公司模拟查
                                                                                                          账征收需补提
                                                                                                          的所得税费用
减:所得税影响额                                              -431.19       222,807.48    195,332.87
少数所有者损益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影响净利润)                             442,978.99     1,230,909.04   1,106,961.20



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
                                                                         上海朴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财务报表附注第 5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