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本化学: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暨征集董事、监事候选人的公告2016-01-23
证券代码:300261 证券简称:雅本化学 公告编号:2016-007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暨征集董事、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于 2016 年 1 月 27
日任期届满、第二届监事会于 2016 年 1 月 27 日任期届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
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公司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雅本化学股份有限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监事会的组成,
董事会、监事会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等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监事会的组成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任期自相关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
工代表监事 2 名,监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非职
工代表监事时,每一股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相
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3%以上的
股东有权向第二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计
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二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1)公司监事会及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 3%以
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二届监事会书面推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2)职工代表监事的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程序
选举决定。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 天内(即 2016 年 2 月 2 日前)按本公告约
定的方式向本公司推荐董事、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初选的董事人选进行资
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
3、公司董事会根据选定的人选在董事会上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
式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在上述推荐时间到期后,监事会召开会议,对被提名的监事人选进行资格审
查,确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
承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监事职责,独立董事同时应依法作出
相关声明;
6、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有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报送深圳证
券交易所进行备案审核。
五、董事、监事任职资格
(一)董事、监事任职资格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
监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
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
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
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8、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9、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0、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11、国家公务员或担任公司董事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的;
12、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有本制度规定的独立性;
3.具备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则;
4.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1)在本公司或者本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
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
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5)为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前款第(1)项所称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前款第(1)项所称主
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
等。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董事、监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监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2、推荐的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董事、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
还需提供独立董事培训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要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要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三)推荐人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推荐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 2016 年 2 月 2 日 17:00 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签
收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佩芳、凌昊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21-32270636
联系传真:021-51159188
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宁夏路 201 号 18D
邮政编码:200063
特此公告。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人 推荐人联系电话
□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推荐的候选人类别
(请在推荐的董事类别前打“√”)
推荐的候选人信息
姓名 年龄 性别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本公
告规定的条件)
个人简历:(包括但不限于
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
特别是在公司股东、实际控
制人等单位的工作情况、兼
职情况、专业背景、从业经
验等)
其他说明(指与上市公司或
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
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
推荐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人 推荐人联系电话
□非职工代表监事 □职工代表监事
推荐的候选人类别
(请在推荐的监事类别前打“√”)
推荐的候选人信息
姓名 年龄 性别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本公
告规定的条件)
个人简历:(包括但不限于
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
特别是在公司股东、实际控
制人等单位的工作情况、兼
职情况、专业背景、从业经
验等)
其他说明(指与上市公司或
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
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
推荐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