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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雅本化学: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2016-06-30  

						证券代码:300261                证券简称:雅本化学       公告编号:2016-053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的决定,拟于 2016 年 7 月 15 日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
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
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三次投票结果
为准。
    3、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7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7 月 14 日—2016 年 7 月 15 日,其中:通过深
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7 月 15 日上午 9:30—11:
30 , 下 午 13 : 00 — 15 : 00 ; 通 过 深 交 所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7 月 14 日 15:00
至 2016 年 7 月 15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太仓市港口开发区北环路 18 号 2 楼
    5、股权登记日:2016 年 7 月 11 日
    5、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7 月 11 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
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
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
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1、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发行方式
    2.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2.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5、发行数量
    2.6、限售期
    2.7、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8、上市地点
    2.9、募集资金用途
    2.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
取措施的议案
       7、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6 年-2018 年)》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9、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1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1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其中议案 2 根据相关规定需进行逐项表决。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中国证监
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现场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7月15日,下午13:30-14:00。
       2、登记地点:太仓市港口开发区北环路18号2楼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
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
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
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16年7月14日上午11:30前送达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上海市普陀区宁夏路201号18楼D座      公司董事会办
公室     邮编200063(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
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16 年 7 月 1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
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投票代码           证券简称           买卖方向          买入价格
     365261            雅本投票              买入         对应申报价格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A.输入“买入”指令;
    B.输入投票代码:365261
    C.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其中议案 2 需进行逐项表决。议
案均采用普通投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
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具体如下表: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委托价格
  总议案                       全部议案                         100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1.00
     2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0
    2.1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1
    2.2     发行方式                                           2.02
    2.3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2.03
    2.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4
    2.5     发行数量                                           2.05
    2.6     限售期                                             2.06
   2.7        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07
   2.8        上市地点                                          2.08
   2.9        募集资金用途                                      2.09
   2.1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2.10
       3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3.00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
       4                                                        4.00
              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
       5                                                        5.00
              告>的议案》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
       6                                                        6.00
              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6 年
       7                                                        7.00
              -2018 年)>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
       8                                                        8.00
              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
       9                                                        9.00
              案》
       1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10.00
       11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11.00
       1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2.00
       D.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
代表弃权。委托股数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表决意见种类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E.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雅本化学”A 股的投资者,对议案 1 投赞成的,其申报如
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365261              买入             1.00              1股
    股权登记日持有“雅本化学”A 股的投资者,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投
赞成的,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365261              买入             100               1股
    (4)注意事项:
    A.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B.对同一表决事项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三次申报为准。
    C.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三次为准;
    D.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
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
投票的,以第三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
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
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
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E.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
未参与投票。
    F.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之后登录深交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查看个人网络
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纵流程
    1、投票时间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7 月 14 日下午 15:00,结束时
间为 2016 年 7 月 15 日下午 15:00。
    2、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申请密
码”,并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 6-8 位的数字
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 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
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发出 5
分钟后便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
活。服务密码激活后如遗失的,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
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取得申请数字证书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
择“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
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 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五、其他事项
    1、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32270636
    联系传真:021-51159188
    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宁夏路201号18楼D座
    邮政编码:200063
    联系人:王卓颖、朱佩芳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
一、《参会股东登记表》
二、《授权委托书》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一: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
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
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编号                          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      发行方式
2.3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2.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5      发行数量
2.6      限售期
2.7      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8      上市地点
2.9      募集资金用途
2.1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3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
 4
         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
 5
         告>的议案》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
 6
         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6 年
 7
       -2018 年)>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
 8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
 9
       案》
1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11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1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对授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
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
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
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名称或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