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雅本化 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 度,就《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江苏建农植物保护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发表事前意见如下: 就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江苏建农植物保护有限公司增资构成关联交易,我们认 为该项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 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李元旭 叶建芳 徐丹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