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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雅本化学: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丹)2017-04-20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规定,诚实、勤勉、尽责、独立地履行
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自己的观点,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地发
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2016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6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2016年度,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全部出席,认真仔细审议了
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发表了相关的审议意见,作出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
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2016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
均投了赞成票。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6年度,公司共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1次。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6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按照《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
谨慎的履行职责,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在公司做出决策之前,根据相关规定发表
了独立意见:
    1、2016年3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对《关于聘
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
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
务代表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等共八项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了独
立意见。
    2、2016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人对《关于2017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
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
于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的议案》、《关于聘请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了独
立意见。
    3、2016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人对《关于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议案进行审议。
    4、2016年6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
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
报告>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
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6年-2018
年)>的议案》、《关于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
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6年8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人对《关于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6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人对《关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进行审议。
    7、2016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人对《关于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进行审议。
    8、2016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人对《关于
修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
稿)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
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向控
股子公司江苏建农植物保护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召开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2016年审议的以上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审议
和表决以上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专业委员会工作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了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的日常工作,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同时,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战略委员会会
议、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并做好与会计
师的沟通、内审部门的联系工作,认真履行了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6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对公司生产经营、技术创新
和高管履职等事项进行了深入的了解,并积极与其他董事、公司管理层沟通交流;
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
结合自身的专业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意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任职期间,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各个
事项,事前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充分的审核,在此基础上,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二)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及其他事项认真审议,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公司
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保护股东利益。
    (三)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加新法律法规的培训,及时掌
握相关政策,尤其是加强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相关法规的
认识和理解,强化法律风险意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情况、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17年,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要求,
在任期内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务,促进董事会的独立公正和高
效运作,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徐丹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