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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雅本化学: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17-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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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本化学
[右键单击上一行首,选择更新域键入公司名称的简称]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17]002439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



                         目       录                页   次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    1-8
       专项报告

三、   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证明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17]002439 号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本化
学”)编制的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雅本化学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监会《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 100 号)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编制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
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雅本化学《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
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
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
以对雅本化学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选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
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重大错
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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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华核字[2017]002439 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况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鉴证程序,但目的并非对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
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雅本化学董事会编制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在所有重
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雅本化学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
的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需要说明的是,本鉴证报告仅供雅本化学申请发行证券之用,不
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雅本化学证券发行
申请文件的必备内容,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七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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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一) 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47.705 万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5]1778 号”的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47.705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4.38 元,共计募集人
民币 49,999,979.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265,552.5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49,734,426.48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3,477,05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
溢价”人民币 46,257,376.48 元。发行费用中涉及进项税额 7,358.49 元,调增“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7,358.49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1
月 13 日出具的“大华验字[2016]000041 号”《验资报告》确认。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及结余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备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488467356310       49,999,979.00                0      活期存款
公司太仓港区支行

    募集资金账户初始存放资金与募集资金净额 49,734,426.48 元存在差额 265,552.52 元,
差异原因为发行费用中有 265,552.52 元在初始存入募集资金专户时尚未支付。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9,734,391.48 元,累计利息收入
4,174.03 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 367.50 元。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港区支行专
户已于 2016 年 10 月 27 日销户,账户余额 3,841.53 元已于销户时转入公司一般户。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应为 0 元,募集资金余额实际为 0 元。

    (二) 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17.5792 万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王博等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27 号”的核准,公司共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175,792 股,共计募集人民币 238,399,992.96 元,扣除发行
费人民币 5,617,175.5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2,782,817.39 元(包括财务顾问费
人民币 200,000.22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17,175,792.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
溢价”人民币 215,607,025.39 元。发行费用中涉及进项税额 45,283.02 元,调增“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45,283.02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3 月 2 日出具的“大华验字[2016]000145 号”《验资报告》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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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公司向王博、樊刚 2 名自然人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有的上海朴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49%股权,总计发行 5,648,415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3.88 元,募集股款合计为人民币 78,400,000.20 元;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已向王博、樊刚 2 名自然人发行 5,648,415 股,购买
其所持有的上海朴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49%股权。2016 年 2 月 24 日,上海朴颐化学科技有
限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公司向蔡彤、王卓颖、毛海峰、马立凡、上实上投领华投资基金 5 位特定投资者非
公开发行股份 11,527,377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3.88
元,募集配套资金合计为人民币 159,999,992.76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617,175.57 元,
实际募集配套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4,382,817.19 元。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及结余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备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530068226761      154,999,992.76       331,795.85      活期存款
公司太仓港区支行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9 日将公司向蔡彤、王卓颖、毛海峰、马立凡、
上实上投领华投资基金 5 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的配套资金 159,999,992.76 元,
扣除发行费用承销费人民币 4,799,999.78 元,财务顾问费人民币 200,000.22 元后的余款人民
币 154,999,992.76 元汇入雅本化学募集资金专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港区支行。
    募集资金账户初始存放资金与募集资金净额 154,382,817.19 元存在差额 617,175.57 元,
差异原因为(1)发行费用中有 817,175.79 元在初始存入募集资金专户时尚未支付;(2)中
介机构财务顾问费人民币 200,000.22 元已予以支付。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累计使用募集配套资金 154,105,969.66 元(包括支付的财
务顾问费 200,000.22 元,用闲置募投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9,000,000.00 元),累计利息收
入 55,661.32 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 713.00 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配
套资金余额应为 331,795.85 元,募集配套资金余额实际为 331,795.8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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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47.705 万股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973.44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4,973.44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016 年度:                                                            4,973.44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募集后                实际投资金额与 用状态日期(或截止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募集前承诺投                   实际投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承诺投                募集后承诺投资 日项目完工程度)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资金额                       资金额
                                                                                                          资金额                  金额的差额
  1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4,973.44      4,973.44      4,973.44            4,973.44   4,973.44   4,973.44




                                                                       专项报告 第 3 页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17.5792 万股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总额:                                   23,278.28                                                                                23,250.60
                                                                                    总额: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016 年度:                                                           23,250.60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募集后承                                 募集后承                 实际投资金额与     期(或截止日
序                                               募集前承诺                  实际投       募集前承诺                 实际投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诺投资金                                 诺投资金                 募集后承诺投资     项目完工程
号                                                 投资金额                  资金额       投资金额                   资金额
                                                                 额                                       额                     金额的差额(注 4)       度)
     发行股份购买上海朴       发行股份购买上海
1    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朴颐化学科技有限      7,840.00    7,840.00      7,840.00       7,840.00     7,840.00    7,840.00
     49%股权                  公司 49%股权
     购买上海朴颐化学科       购买上海朴颐化学
2    技有限公司 51%股权       科技有限公司 51%      8,160.00    8,160.00      3,264.00       8,160.00     8,160.00    3,264.00           4,896.00
     的现金对价(注 1)       股权的现金对价
3    偿还银行贷款(注 2) 偿还银行贷款              7,258.28    7,258.28      7,226.60       7,258.28     7,258.28    7,226.60              31.68

4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                                                                             4,900.00                                4,900.00
                              (注 3)
            合计                                   23,278.28   23,278.28     23,250.60      23,278.28    23,278.28   23,250.60           4,927.68




                                                                       专项报告 第 4 页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注 1:根据公司 2015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和 2015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证监许可[2016]227 号文《关于核准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王博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的核准,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8,160 万元购买上海朴
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支付股权转让款 3,264.00 万元。2016 年 2 月 24 日,上海朴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
工商变更登记。
    注 2:根据公司 2015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和 2015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证监许可[2016]227 号文《关于核准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王博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的核准,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7,258.28 万元用于偿还
银行贷款。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7,226.60 万元。
    注 3:2016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三次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
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 12,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 4,9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7 年 3 月 29 日,公司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
的募集资金专户。
    注 4: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差异的原因详见本报告“二/(一)/2 注 1、
注 2”。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47.705 万股
    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17.5792 万股
    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47.705 万股
    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2、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17.5792 万股
    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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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四) 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存在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情形,使用及归还情况如下:
    1、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47.705 万股
    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无闲置募集资金。
    2、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17.5792 万股
    2016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三次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 12,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4,9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7 年 3 月 29 日,公司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的募集资
金专户。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33.18 万元(包括累计收
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不包括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4,900 万元),占募集资金金额(包括累计
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的比例为 0.14%。
    除上述外,其余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支付上海朴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
将于分别于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支付现金价款总额的 20%、20%和 20%,金
额分别为 16,320,000.00 元、16,320,000.00 元和 16,320,000.00 元,共计 48,960,000.00 元。

    (五)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的对照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的相应披
露内容不存在差异。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 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47.705 万股
    根据《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净额用途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用于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其项目效益。

    (二) 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17.5792 万股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本次公司向
王博、樊刚 2 名自然人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有的上海朴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49%股权;本
次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中介机构费用、购买上海朴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现金对价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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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偿还银行贷款,其中用于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和偿还银行贷款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无
法单独核算其项目效益,用于购买上海朴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现金对价产生的项目实
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如下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运营期承诺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上海朴颐化学科技   2015 年税后净     2016 年税后净利     2017 年税后净利    2018 年税后净利
  1
         有限公司(注 1)   利润 1,050 万元    润 1,400 万元       润 1,900 万元      润 2,400 万元

       注 1:各年度税后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不包含因实施股权激励导致适用股份支
付会计处理所造成的影响)前后孰低者为准。
       续: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累计    是否达到预
                                  指标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序号          项目名称                                                         实现效益      计效益

                            净利润                1,575.61        1,684.95      3,260.56
         上海朴颐化学科技
 1                          净利润(扣除非                                                      是
         有限公司(注 2)                         1,169.74        1,515.69      2,685.43
                            经常性损益)

       上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预计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 2:上海朴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3 月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公司纳入合并范
围之后 2016 年 3-12 月的净利润为 1,538.51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之后的净利润为 1,370.35
万元。

       四、 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公司向王博、樊刚 2 名自然人发行股份 5,648,415 股购买其所持有的上海朴颐化学科技
有限公司 49%股权,上海朴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3 月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目前上海朴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运行情况如下:

       (一) 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2016 年 2 月 24 日,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准予变更(备案)登记通知书》,
上海朴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由王博、于德武、袁熙琛、王亚夫、胡长春、樊刚变更为
本公司。
       2016 年 3 月 1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
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公司发行股份认购资产的 5,648,415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
已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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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二) 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7,325.30                     6,042.17
负债总额                                              2,773.43                     2,635.09
所有者权益                                            4,551.87                     3,407.08

    (三) 生产经营情况
    上海朴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化工、生物领域内的研发、技术转让;化工原料
及产品(除危险品)的销售;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交易完成后,生产经营情
况稳定。

    (四) 前次募集资金效益贡献及盈利预测实现情况
    根据《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中的约定,交易对方
承诺:上海朴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2018 年的税后净利润(以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不包含因实施股权激励导致适用股份支付会计处理所造成的影响)前后
孰低者为准,下同)分别不低于 1,050 万元、1,400 万元、1,900 万元、2,400 万元。
    上海朴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税后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计算
为 1,169.74 万元,达到交易对方的承诺利润;
    上海朴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税后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计算
为 1,515.69 万元,达到交易对方的承诺利润。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二〇一七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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