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本化学: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2017-12-27
证券代码:300261 证券简称:雅本化学 公告编号:2017-075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雅本化学”)于 2017 年 12
月 25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7,472.74 万元。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
下: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91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股票 105,231,796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8.2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867,109,999.0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47,613,986.89 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 2017 年 12 月 19 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大华验字[2017]000903 号”《验资报告》。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向 项目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南通基地新增生产线项目 40,120 40,000
2 滨海基地新增生产线项目 8,000 8,000
3 太仓基地生产线技改项目 8,445 8,000
上海研发中心建设
6,000 5,024
(李冰路分部)
上海研发中心建
4
设项目 上海研发中心建设
3,000 2,717
(爱迪生路分部)
5 补充流动资金 22,970 22,970
合计 88,535 86,711
二、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本次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未到位前,公
司将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于支付项目剩余款项、置换先
行投入的自筹资金。为了确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按时启动及顺利运
行,公司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支付了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截
至 2017 年 12 月 20 日,雅本化学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投资额为 7,318.96 万元及先期已投入的其他发行费用 153.78 万元,合计 7,472.7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 自筹资金预
序号 募集资金投向
资金额 先投入金额
1 南通基地新增生产线项目 40,000.00 6,798.53
2 滨海基地新增生产线项目 8,000.00 247.16
3 太仓基地生产线技改项目 8,000.00 125.88
上海研发中心建设(李冰路
5,024.00 1.75
上海研发中心建设 分部)
4
项目 上海研发中心建设(爱迪生
2,717.00 145.64
路分部)
5 补充流动资金 22,970.00
合计 86,711.00 7,318.96
(2)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其他发行费用
单位:万元
已预先投入的其他发行费用
序号 项目名称
(不含税)
1 律师费 80.19
2 审计及验资费 54.72
3 信息披露费 18.87
合计 153.78
三、本次置换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机构意见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7,472.74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监事
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
核查意见。
1、监事会意见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承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7,472.74 万元。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
筹资金的行为符合公司实际需要,内容及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使用
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3、保荐机构意见
(1)雅本化学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雅本化学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相应的鉴证报告;
(3)雅本化学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以及《雅
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4)雅本化学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中金公司同意雅本化学使用募集资金 7,472.74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其他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7 月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