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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雅本化学: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2017-12-2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作为雅本化学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雅本化学”、“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本次发行”或“本
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雅本化学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
于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

    一、雅本化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091
号文核准,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105,231,796 股 A 股股票,发行价
格每股 8.24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67,109,999.04 元,发行
费用(不含增值税)19,496,012.15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847,613,986.89 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18 日,发行对象
已将认购资金共计 867,109,999.04 元缴付中金公司指定的账户内,2017 年 12 月
19 日,中金公司在扣除本次发行的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将募集资金余额划拨至
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
存储管理。

    二、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批准,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向                 项目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南通基地新增生产线项目                      40,120          40,000
 2             滨海基地新增生产线项目                       8,000           8,000
 3             太仓基地生产线技改项目                       8,445           8,000
                               上海研发中心建设
                                                            6,000           5,024
                               (李冰路分部)
       上海研发中心建
 4
           设项目              上海研发中心建设
                                                            3,000           2,717
                               (爱迪生路分部)

 5                   补充流动资金                          22,970          22,970
                        合计                               88,535          86,711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并在有效控制风险
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
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5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
可以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投资品种为商业银行发行的且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
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银行投资理财产品,产
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进行;(3)投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闲置募集资金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
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4、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
件并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但投资收益仍可能受宏观经济、金
融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进行闲置募集资
金现金管理,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时,将选择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
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
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
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其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
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负责定期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
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及相
关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的正常开展和公司日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同时
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回报。




    五、相关审议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
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
资风险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蔡彤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
度的有关规定,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5 亿元人民
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即购买安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
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
超过人民币 5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
度的有关规定,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5 亿元人民
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即购买安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
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用于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金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已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在保障公司正常
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雅本化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王   檑                               徐石晏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