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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雅本化学: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7-12-27  

						证券代码:300261             证券简称:雅本化学        公告编号:2017-072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
会议于2017年12月25日下午16:00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
知已于2017年12月18日以专人送达、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监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形
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议案》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且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
公司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以及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承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7,472.74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
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
子公司拟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
公司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
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承诺,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
全体股东利益。以上具体内容请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
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
度的有关规定,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
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即购买安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
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
超过人民币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并收购安阳艾尔旺新能源环境有限公司51%股
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公司与安阳艾尔旺新能源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艾尔旺”)股东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确认的艾尔旺的评估值并经各
方协商,确认艾尔旺增资及股权转让前的总体估值为45,000万元。同意公司向安
阳艾尔旺新能源环境有限公司增资1,500万元,并向艾尔旺股东王志玺、马双华、
孙晓英、李星文、曲颂华、安阳兴合环境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支付股
权转让款22,215.001万元,合计取得艾尔旺51%的股权。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18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了满足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18 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人民币 2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申
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申请
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
需求进行借贷。为便于公司及子公司 2018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工作顺利进
行,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总经理蔡彤先生全权处理上述申请授信额度相
关的一切事务,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授权决议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无需公
司另行出具决议。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