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本化学: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公告2018-02-05
证券代码:300261 证券简称:雅本化学 公告编号:2018-014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江苏省战略性新兴
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通雅本化学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雅本”)近日收到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江苏省财政
厅共同发布的文件《关于下达 2017 年度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及项目投资
计划的通知(苏发改高技发〔2017〕1594 号,苏财建〔2017〕295 号)》。根据通知,其
申报的“新型生物法制备技术生产高性能有机酸及医药中间体项目”入选江苏省 2017 年
度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获得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财政
厅拨付的专项资金人民币1,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与公司
补助金额 是否收到 是否具有可
项目名称 发放主体 补助依据 日常活动相
(现金) 款项 持续性
关
南通雅本化学 《关于下达 2017 年
有限公司 度省级战略性新兴
新 型 生 物 法 制 江苏省发展 人民币 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1000
备 技 术 生 产 高 和改革委员 及项目投资计划的
万元 是 尚未收到 否
性 能 有 机 酸 及 会,江苏省 通知(苏发改高技
医药中间体项 财政厅 发 〔 2017 〕 1594
目 号 , 苏 财 建
〔2017〕295 号)》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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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
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本次收到的补
助款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收
到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并在项目的归属期间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分次计
入各期损益。
3.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地使用政府补助资
金,实现资金的高效使用。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
后的结果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后续进展情况的披露
截至公告当日,南通雅本尚未收到该项补助资金,公司将根据政府资金划拨
情况及时披露后续收款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关于下达 2017 年度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及项目投资计划
的通知(苏发 改高技发〔2017〕1594 号,苏财建〔2017〕295 号);
2、其它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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