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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雅本化学: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债券换股情况的进展公告2018-10-29  

						证券代码:300261                  证券简称:雅本化学             公告编号:2018-076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债券换股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本化学”、“公司”)的控股股东阿
拉山口市雅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本投资”) 于 2016 年 12 月 2
日发行了阿拉山口市雅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债券简称“16 雅本 E1”、债券代码“117052.SZ”。
    近日,公司收到雅本投资的换股情况通知,自本期债券进入换股期至 2018
年 10 月 26 日,雅本投资可交换债券投资人已累计完成换股 10,467,741 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为 1.09%。本次换股完成后,雅本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33,442.44 万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7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现将有
关换股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换股情况
    1、股东换股情况
                                                              换股股数
 股东名称       方式           换股期间         换股价格                 换股比例(%)
                                                              (万股)
                           2017 年 6 月 2 日
            “16 雅本 E1”
雅本投资                   至 2018 年 10 月      4.65 元/股   1,046.77       1.09
            换股
                           26 日

    截至目前为止,雅本投资因可交换债券换股而累计减少公司股份比例为
1.09%。

     2、股东本次换股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换股前持股                 本次换股后持股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万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本次换股前持股              本次换股后持股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万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4,489.21         35.80     33,442.44         34.72
雅本投资
            其中:无限售
                             34,489.21         35.80     33,442.44         34.72
            条件股份

    注:截止 2018 年 10 月 26 日,雅本投资共质押股份 28,288.29 万股,其中,
为发行可交换债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443.23 万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章制度的规定。

    3、本次减持的股东未在相关文件中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16 雅本 E1”发行规模为 200,000,000 元,本次换股后,债券余额减少至
151,325,000 元。

    5、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6、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了
法定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提示事项

    公司提醒本期债券相关投资者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