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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雅本化学: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10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雅
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
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
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互相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此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互相担保的行为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
际经营需求,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公司资
信和经营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上海雅本、南通雅本、建农植保、ACL、艾
尔旺均为公司子公司,公司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亦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互相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拟对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
而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前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
此,我们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三、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
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8,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
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本次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 8,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
度的有关规定,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2 亿元人民
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即购买安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
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用于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
签字页)




   李元旭                       叶建芳                      徐丹




                                                   二〇一九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