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本化学: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19-01-1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雅本
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本化学”、“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本
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就雅本化学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
见。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91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05,231,796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每股发
行价为人民币 8.24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 867,109,999.04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
民币 19,496,012.1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847,613,986.89 元。上述募集资金
于 2017 年 12 月 18 日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出具了大华验字[2017]000903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经就本次募集资金的存
放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序号 募集资金投向 项目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南通基地新增生产线项目 40,120 40,000
2 滨海基地新增生产线项目 8,000 8,000
3 太仓基地生产线技改项目 8,445 8,000
上海研发中心建 上海研发中心建设
4 6,000 5,024
设项目 (李冰路分部)
序号 募集资金投向 项目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上海研发中心建设
3,000 2,717
(爱迪生路分部)
5 补充流动资金 22,970 22,970
合计 88,535 86,711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之一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上海雅本化学有限公司
实施,主要用于公司上海研发中心李冰路分部及爱迪生路分部建设,建设期18
个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
中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根据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及市场发展前景,公司经过谨慎研
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决定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基于以上原因,公司拟将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预定完成日期延长,项目
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态时间 状态时间
研发中心建设(李冰路
2018 年 12 月 2019 年 12 月
上海研发中 分部)
心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爱迪生
2018 年 12 月 2019 年 12 月
路分部)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
期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
长期发展规划。
四、公司内部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雅本化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事项,已履
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雅本化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王檑 徐石晏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