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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雅本化学: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0-02-20  

						证券代码:300261           证券简称:雅本化学        公告编号:2020-012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
于2020年2月19日上午10:30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0年2月12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
出席会议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

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形
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具体方案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判断,为进一步建立完善的长效
激励约束机制,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和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依据相关规
定,公司拟以集中竞价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
条相关规定:
    1、公司于 2011 年 9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时间已满一年;

    2、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本次回购股份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6.87 元/股
(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
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
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在本次回购期内,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
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
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
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票将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
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
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按照回购价格上限 6.87 元/股测算,预
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363.90 万股至 727.80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96330.9471

万股的比例为 0.38%至 0.7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
份数量为准。
    在本次回购期内,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
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
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亦
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
施。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已使用回购资金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
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
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对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证本次股

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
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
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
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要求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
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管
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
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5、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回购方案经董事会逐项审议,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方

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决议通过方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0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了满足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
民币2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其中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申请授
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
求进行借贷。为便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工作顺利进行,

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总经理蔡彤先生全权处理上述申请授信额度相关的
一切事务,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授权决议自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
行出具决议。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互相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与子公司经营发展所需,同意为子公司上海雅本化学有限公司、
南通雅本化学有限公司、江苏建农植物保护有限公司、上海朴颐化学科技有限公

司、Amino Chemcials Limited、安阳艾尔旺新能源环境有限公司、雅本(绍兴)
药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同时,同意子公司之间提供互相担保。以上具体内容请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0年3月6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见中国证监
会制定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