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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雅本化学: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丹)2020-04-28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9年度
本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
谨慎、认真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2019年度相关会
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全体股东的
利益。现就本人2019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9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主动了解并获取
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与
相关人员沟通。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谈论并结合自己
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2019
年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召开股东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未出席      大会次数   大会次数
    9           9            0           0          6           1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9年度,本人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管理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参加公司
董事会,在详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下,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
况如下:
    1、2019年1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本
人对《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互相担保的议案》、《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了独
立意见。
    2、2019年2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本人对《关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进行审议并
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9年3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本人对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9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人对《关于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
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18年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聘请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进行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9年8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人对《关于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关于2019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进行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9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人对《关于
投资建设酶制剂及绿色研究院项目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年产500吨左乙拉
西坦等原料药项目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2019年审议的以上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
审议和表决以上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专业委员会工作的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
日常工作,对公司提出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的薪酬提出合理、科学的
方案。
    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以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就公司
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以专业委员会委员身份向董事会提出意见,以规范公司
运作,健全公司内控。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
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
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
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状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
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
议记录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
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六、其他工作情况
    2019年度,本人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它事项提出
异议、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提议聘请外部
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2020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尽职的精神,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
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意见,依法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徐丹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