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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雅本化学: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0-07-08  

						证券代码:300261                 证券简称:雅本化学                公告编号:2020-063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 2020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为以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963,309,47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0.1 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金额为 9,633,094.71 元。

     考虑到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本
公司本次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数=总股本-已回购股份,即 963,309,471 股
-8,623,900 股=954,685,571 股。因本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
施后,根据现金分红总金额不变的原则,现金分红总金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
增 加 , 因 此 每 股 现 金 红 利 = 现 金 分 红 总 金 额 ÷实 际 参 与 现 金 分 红 的 股 数
=9,633,094.71 元÷954,685,571 股=0.010090 元。

     同时,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
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即股权登记
日收盘价-9,633,063.81 元÷963,309,471 股=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1 元/股。现将权
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
954,685,571.00 股为基数,其中回购股份 8,623,900.00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00903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090813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
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0181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009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7 月 1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7
月 14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7 月 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7 月 1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宁夏路 201 号 18 楼 D 座

    咨询联系人:李航、朱佩芳

    咨询电话:021-32270636

    传真电话:021-51159188
特此公告。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