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本化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元旭)2022-04-29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
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人认真、忠
实、勤勉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参与决策,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
议各项会议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智囊作用,积极为
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努力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1年度本人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
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召开股东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未出席 大会次数 大会次数
8 8 0 0 3 2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规定,本着
独立、客观的立场,2021年度,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和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序号 届次 召开时间 发表意见的事项 意见类型
第四届董事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会第十七次 2021年1月 同意
1
(临时)会 11日 金的议案》
议
第四届董事 1、《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资产抵押为公司申
会第十八次 2021年2月 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2
(临时)会 4日
议 2、《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
互相担保的议案》
1、《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议案》
3、《关于 2020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 4、《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2021年4月 同意
3 会第二十次
23日 案》
会议
5、《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6、《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
7、《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
政策的议案》
1、《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第四届董事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1年8月 同意
4 会第二十一
26日 2、《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
次会议
议案》
第四届董事 1、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会第二十四 2021年11 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
5
次(临时) 月10日
会议 2、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三、专业委员会工作的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职责,组织召开
提名委员会会议,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上发挥积极作用。
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深入了解公
司经营状况,就重大投资决策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对公司经营提出切实可
行的建议,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生产经营状况、募集资金使用
和管理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行业动态及市
场变化,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有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董事会审
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
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
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
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
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3、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完善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
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六、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没有提
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大会,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
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
本人已于2022年3月1日届满离任,未来仍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
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人员
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李元旭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