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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雅本化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叶建芳)2022-04-29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
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人认真、忠
实、勤勉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参与决策,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
议各项会议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智囊作用,积极为
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努力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1年度本人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
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召开股东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未出席       大会次数        大会次数
       8                8              0             0              3             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规定,本着
独立、客观的立场,2021年度,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和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序号         届次       召开时间                  发表意见的事项                意见类型
           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   2021年1月    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1                                                                                同意
           (临时)会      11日      金的议案》
               议
           第四届董事                1、《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资产抵押为公司申请
                        2021年2月
 2         会第十八次                                                             同意
                           4日       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临时)会
          议                   2、《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互

                               相担保的议案》

                               1、《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议案》

                               3、《关于 2020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               4、《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2021年4月
 3    会第二十次                                                         同意
                      23日     案》
          会议
                               5、《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6、《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

                               7、《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

                               策的议案》

                               1、《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第四届董事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1年8月
 4    会第二十一                                                         同意
                      26日     2、《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
        次会议
                               案》

      第四届董事               1、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会第二十四   2021年11
 5                             资金的议案》                              同意
      次(临时)    月10日
          会议                 2、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三、专业委员会工作的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主持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相关工作,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财务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进行了审议,听取
了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
定,积极参与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
准和程序提出了建议,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绩效考核等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监督公
司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现场考察、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充分了
解公司运营情况,积极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公司
董事会等相关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与公司
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有效的沟通,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
料,以谨慎的态度行使投票表决权。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
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2、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
经营风险。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
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
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没有提
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大会,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
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
    本人已于2022年3月1日届满离任,未来仍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
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人员
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独立董事:叶建芳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