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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雅本化学: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2-11-23  

                        证券代码:300261           证券简称:雅本化学           公告编号:2022-077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及时
足额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91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05,231,796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8.24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 867,109,999.04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9,496,012.15 元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 847,613,986.89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7 年 12 月 18 日全部到位,经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大华验字[2017]000903 号《验资报
告》公司已经就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
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额度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
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2018 年 1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2、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
过 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
资金中的 1,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告编号:2018-065);2019 年
1 月 2 日,公司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 7,000 万元提前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告编号:2019-001)。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暂时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2020 年 1 月 2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

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生产经营
需求及财务情况,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上海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闲置募集资金 6,000 万元、“南通基地新增生产线项目”闲置募集资
金 5,000 万元、“滨海基地新增生产线项目”闲置募集资金 6,000 万元,共计不超
过 17,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及时足额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2020 年 12 月 9
日,公司将“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6,000 万
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将“南通基地新增生产线
项目”、“滨海基地新增生产线项目”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共 7,5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5、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实
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南通基地新增生产线
项目”闲置募集资金 4,000 万元、“滨海基地新增生产线项目”闲置募集资金 6,000
万元,共计不超过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
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及时足额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2021 年 11 月 4 日,公司将“南通基地新增生产线项目”、“滨海基地新增生产线项

目”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共 10,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6、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
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南通基地新增生产
线项目”闲置募集资金 4,000 万元、“滨海基地新增生产线项目”闲置募集资金
6,000 万元,共计不超过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及时足额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
户。2022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将“南通基地新增生产线项目”、“滨海基地新增生

产线项目”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共 9,8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更好的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
司的盈利能力,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使用 “南通
基地新增生产线项目”闲置募集资金 4,000 万元、“滨海基地新增生产线项目”闲置
募集资金 6,000 万元,共计不超过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及时足额归还至相关募

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
关的业务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
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
进行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高风险投
资。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基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后续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
将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结合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闲置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根据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权公布的 1 年期贷款市场报
价利率 3.65%计算,通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最
高可节约财务费用约 365 万元。因此,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有利于强化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保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结合
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南
通基地新增生产线项目”闲置募集资金 4,000 万元、“滨海基地新增生产线项目”
闲置募集资金 6,000 万元,共计不超过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及时足额归还至相

关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
司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
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募集
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了必要
的内部决策程序,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
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有利于节约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
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

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雅本化学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

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使用,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
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本次用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行为。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到期前,公司会将该部分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进行。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

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