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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隆华科技: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2018-11-19  

						证券代码:300263             证券简称:隆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8-118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该议案已经 2018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 日、2018 年 11 月 1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回购预案,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
币 6 元/股。假定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667 万股,回购股
份比例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8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
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 45 日内,可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
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
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等书面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18 年 11 月 20 日-2019 年 1 月 3 日,每个工作日 8:00-12:00、
13: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洛阳市空港产业集聚区隆华科技证券部

    联系人:张源远、张烨
                                       1
   联系电话:0379-67891813

   传真号码:0379-67891813

   电子邮箱:lylhzqb@126.com

   3、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
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以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
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
债权”字样;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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