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华科技:关于产业基金存续期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11-10
证券代码:300263 证券简称:隆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95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产业基金存续期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述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1
日召开了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产业基
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厦门致远合众股权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致远合众”)、厦门科创汇智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
仁达基业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仁达基业”)共同发起
设立厦门仁达隆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仁达隆华投资
基金”)。仁达隆华投资基金已于 2015 年 11 月 18 日成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
于 2015 年 10 月 27 日及 2015 年 11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
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06)、《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产业
基金进展暨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公告》(公告编号 2015-122)。
因仁达隆华投资基金存续期限将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到期,为保证基金合法正
常运营,为公司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保障,加强和提升公司的整体实力,经全体合
伙人同意拟将仁达隆华投资基金有效存续期延长至 2025 年 11 月 17 日。
2020 年 11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产业
基金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仁达隆华投资基金有效存续期延长至 2025 年 11 月
17 日。本次事项涉及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产业基金基本情况
名称:厦门仁达隆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344HBG5Y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 97 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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栋 8 层 03 单元 C 之七
执行事务合伙人:厦门仁达基业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5 年 11 月 18 日
合伙期限:自 2015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7 日
经营范围: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运用本基金资产对未上市企业或股权投
资企业进行投资。
其出资份额如下:
序号 名 称 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45.45%
2 厦门科创汇智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6,000 27.27%
3 厦门致远合众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0 22.73%
4 厦门仁达基业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 4.55%
合 计 22,000 100%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本次产业基金存续期展期有利于合伙企业更好地进行项目投资
与退出,不会影响公司自身的日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在审
议本议案时应当回避表决。
独立意见:本次产业基金存续期展期为保证基金合法正常运营,为公司持续、
快速发展提供保障,加强和提升公司的整体实力,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产生不利
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决策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仁达隆华投资基金有
效存续期延长至 2025 年 11 月 17 日。
四、产业基金存续期展期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产业基金存续期展期是基于目前市场环境和基金实际运作情况的考虑,不
会对公司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持续督促基金管理
人更有效地推动项目后续运作,促进基金的收益提升。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0 年 7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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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收购厦门科博思汇智股权投资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科博思 33.28%股权并根据科博思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分期支付其股权收购款,拟交易对价为 1.99 亿元,具体金额根据科博思业绩承诺完
成情况确定。根据协议约定,截止披露日收购款项尚未支付。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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