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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隆华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3-26  

                        证券代码:300263             证券简称:隆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6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隆华科技”)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
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船重工阳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阳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
京中电加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加美”)的参股项目公司,为积极推
进阳新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PPP 项目,中船阳新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阳新支行申请金额为 5,800 万元质押贷款,中电加美为中船阳新提供金额为
2,513.14 万元的最高额贷款担保,中船重工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环境”)
为中船阳新上述借款事项提供同比例担保,阳新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政
府方不参与利润分红,其持有中船阳新 10%股权担保比例由中船环境及中电加美按
持股份额进行担保,阳新县市政工程公司持股比例较低,不提供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
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中船阳新概况

    名称:中船重工阳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阳新县兴国镇林峰路盛世华庭五楼

    法定代表人:刘海鑫

    注册资本:4,740.58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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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期限:2018-01-11 至 2048-01-10

    经营范围:城乡污水处理、供水、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等领域的技术服务、运
营维护、工程施工、产品制造与销售;环保产品、机电产品和通用机械等销售。

    股权结构:截至本公告日,中电加美持有其 39%股权,中船环境持有其 50.10%
股权,阳新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 10%股权,阳新县市政工程公司持
有其 0.90%股权。

    中船阳新不为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5,127.08 万元,总负债为 386.50 万元,
净资产为 4,740.58 万元;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利润总额 0 万元,净利润
0 万元。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5,341.36 万元,总负债为 600.78 万元,
净资产为 4,740.58 万元;2020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利润总额 0 万元,净
利润 0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中电加美为中船阳新提供金额为 2,513.14 万元的最高额贷款担保,并承担连带
责任,保证期间自合同签署日起至 2036 年 1 月 10 日止。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意见:公司全资子公司为项目公司提供贷款担保,有助于公司项目的顺
利开展,符合公司利益。截至本公告日,中船阳新生产经营正常,经测算项目进入
稳定运营后,相关收入可覆盖本息需求,财务风险可控,不会出现相关债务违约情
形。同时中船环境对中船阳新贷款事项提供同比例担保,上述担保行为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同意上述担保
事项。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此次担保行为有利于参股项目公司的稳定发
展,有利于公司项目的有效推进,中船环境为中船阳新提供同比例担保,本次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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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股
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 14,737.71 万元,占公司 2019 年
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5.39%。其中,除本次对项目公司担保事项外,其余均为公司对全
资、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的担保,不存在对其他外部单位的担保,也无逾期担
保金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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