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华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6-22
证券代码:300263 证券简称:隆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3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上午 9:30 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会议方式在公司四楼会
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李占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252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合计为 1,095.6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1.20%。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核查意见。《关于 2018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具
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董事李江文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将至,为确保本次发行事
宜的顺利推进,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拟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后的有效
期为自 2021 年 7 月 9 日至 2022 年 7 月 9 日止。除上述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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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将至,为确保本次发行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提请股东大
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
期,延长后的有效期为自 2021 年 7 月 9 日至 2022 年 7 月 9 日止。除上述提请延长
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外,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
的其他授权内容保持不变。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于 2021 年 7 月 7 日 14:00 在公司四楼
会议室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具体事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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