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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华科技: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2021-06-22  

                        证券代码:300263         证券简称:隆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6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
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股权激励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中
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要求,未发生激励计划
(草案)》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2、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 263 名激励对象中,除 11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外,其余 252 名激励对象均已满足《激励计划
(草案)》规定的解锁条件(包括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与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
效考核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2018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252 名激励对象的解除
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为 252 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 1,095.6 万股限
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