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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隆华科技:关于使用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2021-08-23  

                        证券代码:300263             证券简称:隆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0
债券代码:123120             债券简称:隆华转债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华科技”或“公司”)于2021
年8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保函、商业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与募集
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474号”文核准,隆华科技集团(洛
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华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7,989,283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98,928,300元。扣除承销保
荐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人民币
12,126,885.2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6,801,414.71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8月5日出具了《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验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347号),对以
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洛阳科博思新材料科
技有限公司分别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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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
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1      新型高性能结构/功能材料产业化项目      61,500.38           56,236.88

  2      补充流动资金                           23,655.95           23,655.95

                        合计                    85,156.33           79,892.83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
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
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总量,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
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
公司自筹解决。

      三、使用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操
作流程

      1、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由项目管理部门、采购部等部门在签订合
同之前确认可以采取票据进行支付的款项,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合同。

      2、具体办理支付时,由相关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根据合同条款,注明付款方
式,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制度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批,财务部根
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履行票据的支付,并建立对应台账。

      3、财务部按月编制当月使用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汇总表,于次月
初对未置换的以票据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按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
批流程,在审核、批准后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并按月汇总通知保荐机构。

      4、公司在台账中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一般账户交易的时间、金额、账户
等,并与该笔资金相关的票据进行匹配记载。对采用该方式使用募集资金的票据、
交易合同、付款凭据以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等单独建册存档,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

      5、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票据
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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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对相关事项予以配合。

       四、使用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对公司的
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商业汇票等票据方式,先行支付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与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
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
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及审议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根
据实际情况使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商业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与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商业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与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同意该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定期与募集资金
进行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灵活度,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作效率,
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致
同意该事项。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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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
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为此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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