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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隆华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2021年度培训情况报告2022-01-07  

                                                                                       培训情况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
                       2021年度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
为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华科技”、“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隆华
科技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隆华科技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
了有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2021 年 12 月 31 日,华泰联合证券相关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完成了对隆华科技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的持
续培训工作,并对未到场的相关人员派发了相关培训资料,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
作报告。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2021 年 12 月 31 日,培训小组根据通过采取授课与发送学习资料自学的方
式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培训。本次培训重点介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内容。通过对该部分内容的学习,公司相关人员对股票上
市规则的相关法规体系有了更全面的理解,也加强了对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制度
的认识和了解。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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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泰联合证券隆华科技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
和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
培训人员为保荐代表人韩斐冲。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的要
求,参加本次培训的对象为隆华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
人员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

    三、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隆华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
员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积极学习资
本市场的新制度新规则,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
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此
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隆华科技的规范运作水平。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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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
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 2021 年度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韩斐冲                  张烃烃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 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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