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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隆华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债券投资展期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2-04-28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债券投资展期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保荐机构”)作为隆华科技
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华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隆华科技可转换债券投资展期暨关联交易事项进
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9年4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厦门隆华信科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隆华信科”)以可转换债券的方式向国威派克(泰州)新能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威派克”)提供总额为3,000万元的投资款,本次可转债投资的转换期限为
《厦门隆华信科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国威派克(泰州)新能源智
能装备有限公司之可转换债券投资合同书》(以下简称“《投资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投资合同》签订之日后满三年止,在转换期限内,隆华信科有权选择一次性将本次
所有投资款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转换为国威派克公司股份。如隆华信科选择不行权,
则本次可转债投资自动成为债权借款,还款期限为《投资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9-062)。

    出于对国威派克发展的认可,隆华信科拟与国威派克、深圳市国威科创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威科创”)、国威科健(厦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国威科健”)签订《厦门隆华信科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国威
派克(泰州)新能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之可转换债券投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
充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决定将原可转换债券投资的转换期限延长24个月,即转
换期限延长至2024年4月29日。
                                      1
      二、关联关系及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1、关联关系

      隆华信科为公司参与投资设立并控制的产业基金,厦门仁达隆华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仁达隆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参与投资设立的产
业基金,仁达隆华为国威科健大股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本次交易各方均非失信被执行人。

      2、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厦门隆华信科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中投信科(厦门)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97号厦门国际航运
中心D栋8层03单元C之七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提
供相关咨询服务;依法从事对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权进行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投
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
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运用本基金资产对未上市企业
或股权投资企业进行投资。

      其出资份额如下:
序号                     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        99.90%
  2     中投信科(厦门)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          0.10%
                      合计                             10,010.00       100.00%

      (2)深圳市国威科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章春元

                                           2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汇龙达工业园D栋13楼A区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电池及储能系统的
研发、销售、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及销售;锂离子电池、电子产品、仪器仪表、
工业设备、自动化设备及产线的研发、销售;电动设备及工具电池包的技术研发、销
售;信息技术咨询;集成电路设计、研发;电子设备工程上门安装、电子自动化工程
上门安装、智能化系统上门安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电池组装加工;国内商业、
物资供销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物业租赁。(以上项目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
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及禁止项目),许可经营项目是: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系统、
储能电池及储能系统的制造;软件开发及销售;锂离子电池、电子产品、仪器仪表、
工业设备、自动化设备及产线的制造及运营维修;电动设备及工具电池包的制造;信
息系统设计、集成、运行维修;普通货运。

       股权结构情况: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章春元                                           1,100.00      22.00%
   2       国威科健(厦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3,900.00      78.00%
                        合计                                5,000.00     100.00%

       (3)国威科健(厦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孙鹏元

       住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港中路1702号520单元

       经营范围: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
服务;数字内容服务;呼叫中心(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
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不含网吧);其他互联
网服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
批的事项);专业化设计服务;其他技术推广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其他未列明科技
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电气设备批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
电子产品批发;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其他未列明服
                                          3
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贸易代理;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
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他未
列明商务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企业管理咨询。

      股权结构情况: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厦门仁达隆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00      50.00%
  2     孙建科                                                     360.00      36.00%
  3     杨本新                                                      70.00       7.00%
  4     杨立保                                                      40.00       4.00%
  5     李磊                                                        20.00       2.00%
  6     于淼                                                        10.00       1.00%
                        合计                                      1,000.00    100.00%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国威派克(泰州)新能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章春元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08月31日

      住所:靖江市新桥镇润新大道一号

      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智能控制系统装置、电动汽车、电动汽车电池、动力电
池、锂离子电池、仪器仪表、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研究、开发、制造、销售、维修、
技术咨询;电子产品研究、开发、销售;软件开发、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
系统集成服务;集成电路设计、研究、开发;智能化安装工程施工;物业管理;道路
普通货物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
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2、股权结构情况



                                         4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深圳市国威科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700.00      90.00%
   2       国威科健(厦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300.00       10.00%
                       合计                                  3,000.00     100.00%

       四、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厦门隆华信科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标的公司):国威派克(泰州)新能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丙方:深圳市国威科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丁方:国威科健(厦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1、各方一致同意,决定将上述可转换债券投资的转换期限延长24个月,即转换
期限延长至2024年4月29日。

       2、除涉及转换期限的有关条款做相应延期外,原投资合同中其他条款均保持不
变。

       3、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全面、适当、及时地履行其义务及
约定,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若本合同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约定,则构成违约。

       4、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变更应经合同各方另行协商,并就修改、变更事顶签署
书面合同后方可生效。

       5、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及履行均适用中国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合同各方当事人
因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均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可向协议
签署地有管辖权之人民法院起诉。

       6、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生效。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国威派克是集电池PACK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智能化高科技
公司,智能装备、新能源发展市场需求空间较大,本次可转换债券投资展期能够实现
公司投资的多元化,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产生不利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当年年初至核查意见出具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
                                          5
额

     2022年年初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与本次交易关联人未发生关联交易。

       七、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可转换
债券投资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占明先生、李江文先生回避表决,该
议案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
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应当回避表
决。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本次可转换债券投资展期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本次交
易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交易事项。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可转换债券投资展期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
法律程序,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保荐机构对隆华科技可转换债券投资展期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6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
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债券投资展期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韩斐冲                          张烃烃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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