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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隆华科技: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05-24  

                        证券代码:300263           证券简称:隆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9
债券代码:123120           债券简称:隆华转债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2021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扣
除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股份10,000,041股后股本904,221,26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5元人民币(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
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2、自2022年2月7日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申请日(2022年5月23日)期间,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共计转股51,745股,因此公司总股本由914,221,304股增加至
914,273,049股。

    3、根据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后的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14,273,049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股份10,000,041股后股本904,273,008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49979元人民币(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
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审议及有关情况

    1、经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2021
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股份10,000,041股后股本
904,221,26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5元人民币(含税),不进行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2、2022年2月7日,公司向不特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进入转股期,自2022年2
月7日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申请日(2022年5月20日)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
股期内共计转股51,745股,因此公司总股本由914,221,304股增加至914,273,049股。
根据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后的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14,273,049
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股份10,000,041股后股本904,273,00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49979元人民币(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
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
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本次实施的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14,273,049股
扣除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股份10,000,041股后股本904,273,00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49979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
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
0.314981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
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
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6999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
每10股补缴税款0.034998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5 月 3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5 月
3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5 月 3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901                            李占明

     2                  01*****500                            李占强

     3                  01*****673                            李明卫

     4                  01*****991                            李明强

     5                  01*****231                            孙建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5 月 23 日至登记日:2022 年 5 月
3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参与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现金分红总额=
实 际 参 与 现 金 分 红 的 股 本 × 分 配 比 例 =904,273,008 股 × 0.0349979 元 / 股
=31,647,656.30 元。

    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的比例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
=31,647,656.30 元÷914,273,049 股=0.0346151 元/股。

    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
股现金分红比例=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346151 元。

    七、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隆华转债”,
债券代码“123120”)的转股价格由原 7.76 元/股调整为 7.73 元/股(保留到小数点
后 2 位),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5 月 31 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隆华转
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八、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洛阳空港产业集聚区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张源远   张烨

咨询电话:0379-67891813

传真电话:0379-67891813

九、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