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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隆华科技:关于子公司股份制改制的公告2022-06-22  

                        证券代码:300263             证券简称:隆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5
债券代码:123120             债券简称:隆华转债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股份制改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隆华科技”)第五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股份制改制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
划,为进一步整合电子新材料产业板块,充分发挥产业协同优势,公司全资子公司洛
阳高新四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丰电子”)与广西晶联光电材料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晶联光电”)进行了资产整合,晶联光电通过股权划转成为四丰电子
全资子公司。

    为加快实施公司发展战略,加强资源整合能力,推动电子新材料产业板块可持续
发展,四丰电子拟改制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丰联科光电(洛阳)股份有限公司”(最
终以工商登记名称为准)。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份制改制前四丰电子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名称:洛阳高新四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河洛路 269 号

    法定代表人:李波波

    注册资本:柒仟万圆整

    成立日期:2001 年 6 月 15 日

    经营范围:高纯金属及合金、陶瓷及磁性材料的技术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

                                       1
务;从事货物进出口业务。

    (二)股份制改制前,四丰电子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隆华科技                      6,930            99%
       2     洛阳科博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70              1%
                      合计                              7,000           100%

    二、股份制改制的主要内容

    四丰电子拟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名称为“丰联科光电(洛阳)股份
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登记名称为准),原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人员、
业务均由变更后的股份公司承继。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2]第ZB11326号”
《审计报告》,四丰电子以审计基准日2022年5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25,486.10万元,
按3.185763:1的比例折股作为股份公司的总股本。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
总股本为8,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溢价部分17,486.10万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

    四丰电子全体股东作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按照各自出资比例持有相应比例的股份。

    股份制改制后,四丰电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1                 隆华科技                   7,920           99%        净资产折股
   2       洛阳科博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80              1%        净资产折股
                   合计                         8,000           100%

    三、股份制改制对公司的影响

    股份制改制完成后的“丰联科光电(洛阳)股份有限公司”将拥有更加丰富的靶
材产品系列组合,产品可以广泛应用于显示、半导体、光伏、新能源电池等多个领域,
产业间的协同效应更加显著,资源整合能力进一步加强,公司整体实力将得到全面的
提升,有助于提升其品牌知名度和巩固在行业内的影响力。

    本次股份制改制能够进一步优化产业资源配置,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公司核
心竞争力,促进电子新材料产业板块的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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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与四丰电子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各自独立
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四丰电子股份制改制后公司合并范围未发生变更,不会
对公司持续经营运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四丰电子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有利于四丰电子进一步完
善其法人治理结构,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规范发展,稳定和吸引优秀人才,增强
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总体经营战略的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不会影响公司独立上市地位,同意四丰电子进行股份制改制。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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