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隆华科技:监事会关于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2023-04-15  

                        证券代码:300263               证券简称:隆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0
债券代码:123120               债券简称:隆华转债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二、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处于高速成长期,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同时对流动资金
需求逐渐增加,为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拟定了 2022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该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
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各
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
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写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
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四、关于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2 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
求存放并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公司出具的《2022

                                        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
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五、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闲置自有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效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80,000
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六、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有利于提高
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

    七、关于为全资及控股下属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担保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及控股下属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有利
于各公司的资金筹措和业务发展,此次担保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被担保对象经营状况良好、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
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同意该议案。

    八、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使用不超过 4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同意该议案。

    九、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
度进行了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
及股东尤其是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

                                       2
事项。

    十、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2 年度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关联方违
规占用资金情况。

    公司所聘请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 2022 年度内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了专项报告。

    十一、关于公司《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三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