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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源环境:关于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01-31  

						   证券代码:300266         证券简称:兴源环境      公告编号:2019-014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源环境”)于 2019 年

1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为母公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有关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担保事项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公司已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

行申请融资人民币 8,000 万元。应融资银行要求,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水美环

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浙江水美”)为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余杭支行(以下简称“建行余杭支行”)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

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及其利息、费用,担保期限自协议生

效之日起 1 年。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樊昌源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156443.1057 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望梅路 1588 号

    经营范围:水处理设施及工程、环境治理设施及工程、市政设施及工程的设
计、规划、投资、建设、咨询及运营管理,江河湖库疏浚、堤坝修筑及加固,流

域治理,生态湿地修复、环境污染防治工程、生态工程、工业节能工程的施工,

土壤修复;生态修复技术的研发、咨询及推广应用,过滤机及其配件的制造,环

保设备系统集成,技术开发,机电安装,自动化控制系统、智能控制系统、环保

监测系统集成,从事进出口业务,商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建

筑设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被担保人一年一期简要资产及经营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兴源环境资产总额 9,477,937,436.92 元,负债总

额 5,555,544,137.79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771,103,914.95 元,

2017 年营业收入 3,031,815,602.68 元,利润总额 408,638,404.47 元,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61,615,726.22 元,以上数据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 2018 年 09 月 30 日,兴源环境资产总额 11,049,069,209.50 元,负债

总额 6,881,688,814.63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865,431,834.49

元,2018 年 1-9 月营业收入 2,121,693,907.26 元,利润总额 184,566,475.15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9,620,876.02 元,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浙江水美为公司在建行余杭支行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

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及其利息、费用,担保期限自协议生效之

日起 1 年。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公司经营发展需求;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

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总

计 512,836 万元,占 2017 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 135.99%。具体情况如下:

    2016 年 7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全

资子公司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为孙公司台州中卉生态环境工程有限

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

元;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为孙公司新昌县鼓山建

设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3,000 万元。

    2017 年 5 月 16 日,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担保事项: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杭州凤起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华夏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

不超过人民币共计 19,000 万元(或等值外汇)及其利息、费用。

    同意公司为控股孙公司琼中鑫三源水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264 万元及其利息、费用

和其他应付费用。

    2017 年 7 月 18 日,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担保

事项:

    同意公司为浙江水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在中行余杭支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或等值外汇)

及其利息、费用。

    同意公司为大悟县兴源水务有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范

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7,500 万元(或等值外汇)及其利息、费用。

    同意公司为诏安西溪生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漳州分行融资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9,000 万元(或

等值外汇)及其利息、费用。
    2017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全

资子公司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为孙公司温州市东沙建设有限公司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8,500 万元(或

等值外汇)及其利息、费用。

    2018 年 5 月 16 日,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担保事项:

    同意公司为兴源环保在中国银行杭州余杭支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1,000 万元(或等值外汇)及其利息、

费用。

    同意公司为浙江水美在各合作金融机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

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3,000 万元(或等值外汇)及其利息、费用。

    同意公司为中艺生态在各合作金融机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

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3,000 万元(或等值外汇)及其利息、费用。

    2018 年 8 月 3 日,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担保事

项:

    同意公司为浙江疏浚在中国农业银行湖州分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或等值外汇)及其利息、

费用。

    同意公司追加为兴源环保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或等值外汇)及其

利息、费用。

    同意公司为梧州水美在中国工商银行梧州分行的融资提供人民币 15,000 万

元额度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中艺生态为山西水投在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的融资提供人民币

13,572 万元额度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8 年 10 月 15 日,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担保

事项:
    同意公司为源态环保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的融

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

及其利息、费用。

    同意公司为源黔水务在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及其利息、费用;

中艺生态为源黔水务在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及其利息、费用。

    2019 年 1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中艺生态

为温宿稻香城在温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及其利息、费用。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