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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源环境: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03-26  

						   证券代码:300266         证券简称:兴源环境      公告编号:2019-027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源环境”)于 2019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

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因经营业务及资金周转需要(包含偿还金融机构款项),公司拟向公司控股

股东兴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源控股”)借款人民币 10,000 万元,

借款年利率为 11%,借款期限自收到借款金额之日起至 2019 年 6 月 29 日,公司

可根据实际流动资金需求情况到期或提前还本付息。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名称:兴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立武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中潘塘村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除证券期

货信息),商务咨询,投资咨询(涉及前置审批的除外),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
象策划;电子技术、机械技术开发及技术服务;建材,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

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五金配件,初级食用农产品(除食品、药品),机械设备,

电子产品(除电子出版物),纺织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

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以从事经营活动)。

    2、控股股东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兴源控股的资产总额为 1,195,709.32 万元,净资

产为 358,926.06 万元,营业收入总额 392,447.68 万元,净利润为 26,828.89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杭州天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兴源控股的资产总额为 1,292,986.77 万元,净资

产为 376,530.42 万元,营业收入总额 261,117.00 万元,净利润为 6,080.52 万

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目前,兴源控股持有公司 527,210,841 股,占公司股本的 33.7%。周立

武先生持有兴源控股股权比例为 73.5828%,韩肖芳女士持有兴源控股股权比例

为 8.1759%,浙江余杭转型升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余杭”)持

有兴源控股股权比例为 18.2413%。

    周立武先生及其夫人韩肖芳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交易主体:兴源控股、兴源环境

    2、借款金额:10,000 万元。

    3、借款期限:自收到借款金额之日起至 2019 年 6 月 29 日。

    4、借款利率:11%。

    5、借款用途:公司经营业务及资金周转需要,包含偿还金融机构款项。

    6、资金来源:该笔资金由浙江余杭的股东杭州余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余杭金控”)委托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以

下简称“浦发银行余杭支行”)借于兴源控股。
    7、抵押或担保措施:无

    8、偿还方式:公司可根据实际流动资金需求情况,到期或提前还本付息。

       四、关联交易定价依据、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目前公司短期内资金流较为紧张,偿还金融机构款项压力较大且公司业

务发展资金需求量也较大。若本次借款能顺利实施,将有助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缺口。

    2、受整个“去杠杆、紧信用”的金融环境影响,公司融资难度不断加大,

公司目前可使用的融资额度暂无法满足业务发展需要。若本次借款能顺利实施,

将有助于公司提高融资效率。

    3、该笔资金来源方式是委托贷款,基于资金市场委托贷款利率水平,资金

方余杭金控前期委托浦发银行余杭支行贷款给其他企业的年利率即为 11%,因此

本次余杭金控委托浦发银行余杭支行借给兴源控股的贷款年利率亦为 11%,因此

兴源控股并未从本次借款中获得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况。

    4、本次借款无需抵押,不存在抵押资产评估费、公证费、抵质押费用、差

旅费、保险费等筹资成本,审批时间短,相比其他融资方式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

便捷性,有利于公司流动资金的平衡,减少短期流动资金压力,是兴源控股对公

司经营的积极支持,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

    5、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

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兴源控股及其关联方已发生的

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2019 年 1 月 15 日,公司向兴源控股借款人民币 1,000 万元,年利率 4.35%,

已分别于 1 月 31 日归还 200 万元,于 2 月 1 日归还 800 万元。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并认真审核后发表独立

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借款有利于公司流动资金的平衡,减少短期流动资金

压力,本次借款利率即为控股股东的融资成本,控股股东并未从本次借款中获得

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借款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先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