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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源环境:关于公司为南水北调中线丹江口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03-26  

						   证券代码:300266        证券简称:兴源环境      公告编号:2019-032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南水北调中线丹江口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源环境”)于 2019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南水北

调中线丹江口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有关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担保事项概述

    被担保人南水北调中线丹江口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江口旅游”)

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公司占比 70%,丹江口市库区开发投资公司(以下简称

“丹江口开投公司”)占比 30%。为满足《丹江口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纪念园 PPP

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建设需要,丹江口旅游已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丹江口市支行申请融资事项。

    应融资银行要求,公司拟为丹江口旅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江口

市支行的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质押担保等方式,担

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500 万元及其利息、费用,担保期限自

协议生效之日起 1 年。

    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此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南水北调中线丹江口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韦敏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24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丹江口市三官殿办事处三官殿村二组(三官殿移民站内)

    经营范围: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纪念园设计、施工、运营管理服务;旅游资源

开发利用;旅游观光服务;游乐设施及旅游项目的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项目);

旅游工艺品的开发、制造和销售;承办会务展览及文艺演出;广告宣传活动;苗

圃、花卉种植、批发及零售;住宿服务;物业管理。(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

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三、被担保人一年一期简要资产及经营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丹江口旅游资产总额 113,070,223.14 元,负债总

额 112,070,276.66 元,净资产 999,946.48 元,2017 年营业收入 0 元,利润总

额-53.52 元,净利润-53.52 元,以上数据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丹江口旅游资产总额 201,729,127.10 元,负债总

额 77,729,127.10 元,净资产 124,000,000.00 元,2018 年 1 至 9 月营业收入 0

元,利润总额 53.52 元,净利润 53.52 元,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备注:丹江口旅游是项目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09 月 26 日,前期属于建设

期,暂未形成收入。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丹江口旅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江口市支行的融资提

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质押担保等方式,担保的范围为本金

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500 万元及其利息、费用,担保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

1 年。因丹江口开投公司为该项目的政府出资方,根据财政部 2019 年 3 月 7 日

出具的《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财金〔2019〕10

号)提出,政府方出资代表不能为项目融资提供各种形式的担保,不参与该项目

的融资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项目建设需要,且丹江口旅游为公司控股子

公司;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会损害上市

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审批的担保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总计

577,436 万元,占 2017 年末公司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153.12%。

具体情况如下:

    2016 年 7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全

资子公司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为孙公司台州中卉生态环境工程有限

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

元;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为孙公司新昌县鼓山建

设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3,000 万元。

    2017 年 5 月 16 日,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担保事项: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杭州凤起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华夏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

不超过人民币共计 19,000 万元(或等值外汇)及其利息、费用。

    同意公司为控股孙公司琼中鑫三源水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264 万元及其利息、费用

和其他应付费用。

    2017 年 7 月 18 日,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担保

事项:

    同意公司为浙江水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在中行余杭支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或等值外汇)
及其利息、费用。

    同意公司为大悟县兴源水务有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范

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7,500 万元(或等值外汇)及其利息、费用。

    2017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全

资子公司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为孙公司温州市东沙建设有限公司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8,500 万元(或

等值外汇)及其利息、费用。

    2018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为

诏安西溪生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漳州分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9,000 万元(或等值外汇)及其

利息、费用。

    2018 年 5 月 16 日,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担保事项:

    同意公司为兴源环保在中国银行杭州余杭支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1,000 万元(或等值外汇)及其利息、

费用。

    同意公司为浙江水美在各合作金融机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

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3,000 万元(或等值外汇)及其利息、费用。

    同意公司为中艺生态在各合作金融机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

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3,000 万元(或等值外汇)及其利息、费用。

    2018 年 8 月 3 日,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担保事

项:

    同意公司为浙江疏浚在中国农业银行湖州分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或等值外汇)及其利息、

费用。

    同意公司追加为兴源环保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或等值外汇)及其
利息、费用。

    同意公司为梧州水美在中国工商银行梧州分行的融资提供人民币 15,000 万

元额度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中艺生态为山西水投在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的融资提供人民币

13,572 万元额度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8 年 10 月 15 日,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担保

事项:

    同意公司为源态环保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的融

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

及其利息、费用。

    同意公司为源黔水务在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及其利息、费用;

中艺生态为源黔水务在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及其利息、费用。

    2019 年 1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中艺生态

为温宿稻香城在温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及其利息、费用。

    2019 年 2 月 15 日,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担保

事项:

    同意公司为嘉兴兴禾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嘉兴分行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45,500 万元及其利息、费用;

浙江疏浚为嘉兴兴禾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嘉兴分行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500 万元及其利息、费用。

    同意公司、浙江疏浚为阳光保险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反担保范围为本

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600 万元及其利息、费用,兴源环境及浙江疏浚各自

承担的反担保比例以两家协商为准。
    同意浙江水美为公司在建行余杭支行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

围为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及其利息、费用。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