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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源环境: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30  

						   证券代码:300266        证券简称:兴源环境       公告编号:2019-054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兴源环境”)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在公司一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的通知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以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
决的监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监事
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法》
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正洪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与会监事通过认真讨论,经过举手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详细内容刊登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司《2018 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中。
    此议案需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审核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8 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称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议案需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详细内容刊登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司《2018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中。
    此议案需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18 年度,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8 年母公司
实现净利润-81,877,861.62 元。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
润为-520,087,315.19 元,公司年末资本公积余额为 1,379,869,141.90 元。
    结合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情况及公司后续经营需要情况,2018 年度公司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此议案需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
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自查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度审计机构选聘>的议案》
    经公司和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友好协商,公司拟不再续聘中
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经前期调查和
选聘等程序,公司拟建议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此议案需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监事薪酬的议案》
    2019 年公司监事不另行发放监事津贴薪酬。
    此议案需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编制、审核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报告详细内容刊登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司《2019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中。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杭州兴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对杭州兴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的担保,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此议案需提交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全资子公司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
外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
    本次调整全资子公司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事项,
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此议案需提交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水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融
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对浙江水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的担保,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此议案需提交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
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对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担保,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此议案需提交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
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股东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369,205,729 股股份,占
公司目前总股份的 23.60%)推荐李红顺、张彦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经以上股东推荐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李红顺、张彦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
人。上述 2 位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监事会换届完成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张正洪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范建国将在公司子公司的其他岗位上继续任职。公司监事
会对张正洪、范建国任职期间的付出表示感谢。
    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第四届监事会监事成员。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新希望(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
易的议案》
    本次公司与新希望(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持股 5%以上股东组成联合体投标 PPP 项
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公司与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张正洪、范建国、杨爱芳。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9 日
附:候选人简历


                            李红顺女士简介
    李红顺女士,1978 年 1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法
学硕士学历。曾任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助理、北京汽车国际发展
有限公司法务总监。现任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法务合规部部长,新希望化工有限公
司董事,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浙江前程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等。
    李红顺女士未持有兴源环境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其
在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企业任职。李红顺女士作
为公司监事人选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张彦先生简介
    张彦先生,1980 年 6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工商管
理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审计师。曾任审计署驻成都特派员办事处副处长。现任
上海新增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中共新希望集团党委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新
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副部长,兼任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理事。获“四川省汶
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先进个人”,享受省劳模待遇。
    张彦先生未持有兴源环境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与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其在
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企业任职。张彦先生作为公
司监事人选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