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联建光电:关于子公司深圳市易事达电子有限公司涉及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说明2019-04-27  

						证券代码:300269            证券简称:联建光电          公告编号:2019-046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深圳市易事达电子有限公司
                   涉及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
司深圳市易事达电子有限公司涉及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说明》,现将具体内容公
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3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29
号”《关于核准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杨再飞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分别向杨再飞、
蒋皓等上海友拓公关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拓公关”)股东定向增发
11,129,030 股购买其合法持有的友拓公关合计 100%股权,分别向段武杰、周继
科等深圳市易事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深圳市易事达电子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易事达”)股东定向增发 11,040,804 股购买其合法持有的易事达合计
100%股权。
    易事达收购价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通
评报字〔2014〕第 333 号《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深圳市易事达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所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评估结
果基础上,根据《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易事
达 100%股权的交易作价为 48,895 万元。
    易事达于 2015 年 3 月 6 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相关规定,交易对方段武杰、周继科、深圳市
华信兄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后更名为新余市易事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新余易事达”)和张鹏承诺易事达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2017
年、2018 年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3,800 万元、4,200 万元、4,600 万元、
5,000 万元和 5,330 万元。如果实际利润低于上述承诺利润,交易对方将按照签
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相关规定进行补偿。以上所称“净利润”,指以经
具有中国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确
认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础,按如下方式调整
后确定的净利润金额:(1)若当年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小于 300
(含)万元,则将该金额全部计入当年实际实现的净利润;(2)若当年认定为非
经常性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大于 300 万元,则以 300 万元为上限计入当年实际实
现的净利润。
    三、补偿依据
    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相关约定:如易事达在承诺期内实际实现的净
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则补偿义务人应根据本协议约定向本公司进行补偿,并按
照如下公式确定当年应补偿总金额:
    当年应补偿总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
现净利润数)÷承诺期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作价-已补偿股份
数×本次发行股份价格-已补偿现金
    上述公式中“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和“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
净利润数”包含的期间为自 2014 年 1 月 1 日始至补偿当年 12 月 31 日止累积承
诺净利润数或实现净利润数。如计算结果小于或等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补
偿的金额不冲回,已经补偿的股份和现金不退回。
    四、涉及业绩补偿的说明
    基于易事达在承诺期内为公司贡献的非经常性损益为1,058万元,该部分损
益为易事达原股东管理层对公司做出的业绩贡献,未计入其对赌承诺业绩,公司
拟对该部分的50%作为奖金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易事达原股东管理层。根据目前易
事达财务报表数据计算,易事达原股东当年应补偿金额约不超过600万。由于目
前《关于深圳市易事达电子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暂未出
具,经各方协商,在发放奖金及业绩补偿金额上达成一致,如最终涉及的业绩补
偿金额最终不超过600万元,则补偿款将与公司拟发放给易事达管理层的奖金相
互抵消。
    本补偿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