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建光电: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1-09
证券代码:300269 证券简称:联建光电 公告编号:2020-002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
次会议于 2020 年 1 月 7 日 16: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1 月 6
日以邮件或书面送达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本次
会议公司应参加会议董事 5 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5 名。会议由董事长刘虎军先
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与
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求,促进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同
意公司向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 24,000 万元(人民币,下
同)的综合授信额度;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 3,500 万元
的综合授信额度;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
综合授信额度,期限均为不超过 1 年,用于补充企业流动资金、办理流动资金贷
款、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周转需求。
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刘虎军先生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
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
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
担。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公司未来发展和战略规划,基于总体审计需要,经综合评估,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公司改聘具备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的大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改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0-004)。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 2020 年 2 月 3 日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05)。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