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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建光电: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公告2020-02-11  

						证券代码:300269                证券简称:联建光电                    公告编号:2020-008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 次 解 除 限 售 股 份 的 数 量 为 4,742,728 股 , 占 公 司 股 本 总 额 的 比 例 为
0.8017%,其中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数量为2,256,36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

例为0.3814%。
    2.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人数为6名,其中自然人股东4名,机构股东2名。
    3. 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0年2月14日(星期五)。
    4.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相关股东在上市流通日后可对所持股份做出转让、
质押等安排,但需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中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行为的相关规定。
    一、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概况
    1、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购买杨再飞等 3 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友拓公
关 100%股权和段武杰等 6 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易事达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

资金概况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建光电”)于 2015
年 1 月 3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29 号”《关于核准深圳
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杨再飞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核准,核准公司向杨再飞发行 5,119,354 股股份、向蒋皓发行 3,783,870 股股份、

向深圳市拓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发行 2,225,806 股股份、向段武杰发行 6,882,519
股股份、向周继科发行 3,238,835 股股份、向深圳市华信兄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以下简称“华信兄弟”)发行 707,270 股股份、向张鹏发行 212,180 股股份,同
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6,850,000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
套资金。

    华信兄弟于 2016 年 4 月 14 日办理工商变更,名称变更为新余市易事达投资
                                           1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易事达”)。
    2、历次送配股概况
    2015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同意以总股本202,215,03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股利2元人民币(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443,007.60元,同时以资本
公积金每10股转增1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505,537,595股。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已于2015年5月4日实施完毕。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易事达
    1、易事达原股东承诺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相关规定,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
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为2015年3月30日。段武杰、周继科、张鹏、新
余易事达因重组获得的联建光电股份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
进行转让。
    在满足上述法定锁定期要求的前提下,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
可实现性,待法定锁定期满后,上述股东持有的联建股份应按业绩实现进度分批
解锁。在易事达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专项审
核报告》及《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后,其所持联建光电股份最多可解锁比例为:
16.57%、18.32%、20.06%、21.81%、23.24%。上述股东在本次重组中所获得的
联建光电股份因联建光电送股、配股、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本
条上述关于股份锁定的限制。其他承诺情况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6日发布于巨
潮资讯网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2)。
    2、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5月17日出具的《关于深
圳市易事达电子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瑞华核字【2019】
48530016号),易事达2014至2018年度实现的符合《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中约定
的净利润为22,653.20万元,与承诺净利润数22,930.00万元相差276.77万元,应补
偿的金额为590.17万元。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第五
次会议、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子公司深圳市易事达电子有限公司
涉及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说明》以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9年第
                                   2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子公司深圳市易事达电子有限公司2018年度
 未实现业绩承诺的补偿方案》,如涉及的补偿金额不超过600万元,则补偿款将与
 公司拟发放给易事达管理层的奖金相互抵消。相关补偿义务人已完成业绩补偿。
     为保证易事达持续发展和竞争优势,交易对方承诺至2018年12月31日仍在易
 事达任职。承诺目前经营的LED显示屏、LED照明灯具、LED路灯等应用产品及
 周边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均是通过易事达进行的,没有直接或间接
 通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主体或以自然人名义从事与联建光电及易
 事达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也没有在与联建光电或易事达存在相同或类似业务的任
 何经营实体中任职或担任任何形式的顾问,或有其它任何与联建光电或易事达存
 在同业竞争的情形。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在易事达或联建光电任职期间及从易事
 达或联建光电离职后三年内,将不会以自营方式、直接或间接通过直接或间接控
 制的其他经营主体开展、经营与联建光电、易事达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在同联
 建光电或易事达存在相同或者类似业务的任何经营实体中任职或者担任任何形
 式的顾问;不擅自以联建光电或易事达的名义为联建光电或易事达现有客户提供
 与联建光电及易事达业务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避免产生任何同业竞争情形,
 本承诺正常履行。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其他承诺正常履行,相关股东无违反承诺的情况。
     3、关于股份解锁的相关约定
     综合法定锁定期、业绩承诺解锁进度以及投资协议约定,原计划解锁时间如
 下:
                  认购股数                            解锁进度(股)
 认购对象
                   (股)     2016-3-30   2016-5-10     2017-5-10   2018-5-10      2019-5-10

  段武杰          6,882,519   1,140,583   1,260,645     1,380,706      1,500,767   1,599,818

  周继科          3,238,835     536,745     593,245       649,744        706,244     752,857

新余易事达          707,270     117,210     129,548       141,886        154,224     164,402

  张鹏              212,180      35,163      38,864        42,566         46,267      49,320

           合计               1,829,701   2,022,302     2,214,902      2,407,502   2,566,397

     截至目前,认购对象段武杰已解锁股份数为6,585,600股,仍有296,919股未
 解锁;周继科已解锁股份数为3,099,108股,仍有139,727股未解锁;新余易事达
 已解锁的股份数为676,758股,仍有30,512股未解锁;张鹏已解锁的股份数为
 203,026股,仍有9,154股未解锁,合计未解锁股份数为476,312股(备注:公司2014
                                             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以资本公积金每10
股转增15股,以上数据未考虑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形)。
    根据公司与易事达原股东签订的《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及发行
股份购买深圳市易事达电子有限公司资产协议》4.8.4 条约定:“补偿义务人最后
一期可解禁股票数需要在扣除如下方式计算的应继续锁定股份数后方可解锁:
    (1)应继续冻结股份数=(易事达截至2018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净值-3000
万元)÷本次发股价格
    如计算结果大于等于补偿义务人最后一期可解禁股票数的,则以最后一期可
解禁股票数取值。
    (2)上述‘应继续冻结股份数’根据易事达截至2018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
净值实际收回的情况在此后每年的6月30日及12月31日以每年分两期逐步等比解
锁,每期可解锁的股份数按如下公式计算:
    A.如截至解锁时点,易事达累积已收回的截至2018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净
值小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净值-3000万元的,当期可解锁的股份数按
下面公式计算。
    当期可解锁的股份数=应继续锁定股份数*易事达当期已收回的截至2018年
12月31日应收账款净值÷(易事达截至2018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净值-3000万)
    B.如截至解锁时点,易事达累积已收回的截至2018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净
值大于或等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净值-3000万元的,那么,当期可解
锁的股份数为全部应继续锁定股份数。
    (3)如届时至2021年12月31日截至2018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净值仍大于
3000万元的,那么,剩余被锁定股份由联建光电以零对价收购并解除锁定状态进
行注销处理,自2021年12月31日之后收回的应账款归属于易事达,而不再对补偿
义务人做其他股份安排。
    应继续锁定股份数及其解锁股份在发股对象之间的扣除比例、解锁按签署本
协议时发股对 象在本次交易前各自持有易事达股份比例÷全体发股对象在本次
交易前持有事达 的股份比例执行。”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易事达应收账款净值为107,564,530.01元。故截至2018
年12月31日继续冻结的股份数=(107,564,530.01元-30,000,000元)/本次发股价格
31元每股=2,502,082股。根据易事达提交的《关于易事达对截止2019年6月30日应
收帐款回收明细表》,结合《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

                                     4
深圳市易事达电子有限公司资产协议》的解锁约定,易事达原股东合计可解锁的
股份数为2,090,085股,合计未解锁股份数为476,312股(备注:公司2014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
15股,以上数据未考虑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形)。
       根据《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深圳市易事达电子
有限公司资产协议》的解锁约定:“如截至解锁时点,易事达累积已收回的截至
2018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净值大于或等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3000万
元的,那么,当期可解锁的股份数为全部应继续锁定股份数”。根据易事达提交
的《关于易事达对截止2019年12月31日应收帐款回收明细表》,截至2019年12月
31日,易事达已收回的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净值为95,852,609.64元,
大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107,564,530.01元-3,000万元,则当期可解锁的
股份数为全部应继续锁定股份数,合计可解锁的股份为476,312股(备注: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以资本公积金
每10股转增15股,以上数据未考虑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形)。
       综上所述,则本次合计可解锁的股份数为476,312股。相关解锁安排如下:
序号         标的公司            股东名称               未解锁股份数           实际可解锁股份数

 1                                段武杰                           296,919                  296,919

 2                                周继科                           139,727                  139,727
              易事达
 3                              新余易事达                          30,512                   30,512

 4                                  张鹏                             9,154                    9,154

                    合计                                           476,312                  476,312
     备注: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
转增 15 股,以上数据未考虑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形。

       (二)友拓公关

       1、友拓公关原股东承诺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相关规定,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
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为 2015 年 3 月 30 日。发股对象杨再飞、拓鼎投
资因本次重组所认购的联建光电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在满足上述法定锁定期要求的前提下,为保证本次重组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
可实现性,在法定锁定期满后,其持有的联建光电股份应按业绩实现进度分批解

                                                 5
锁。根据协议约定,在友拓公关 2018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和《减值测试报告》
出具后,其所持联建光电股份最多可解锁比例为 100%。
       蒋皓在本次重组中所获得的联建光电股份因联建光电送股、配股、转增等情
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关于股份锁定的限制。
       其他承诺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6 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重大
资产重组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12)。
       2、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出具的《专项
审核报告》,友拓公关 2014 至 2018 年度实现的符合《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中约
定的净利润为 23,294.49 万元大于承诺净利润 23,069.00 万元,达到承诺的经营目
标。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其他承诺正常履行,相关股东无违反承诺的情况。
       3、关于股份解锁的相关约定
       综合法定锁定期、业绩承诺解锁进度以及投资协议约定,原计划解锁时间如
下:

             认购股数                            解锁进度(股)
认购对象
                (股)   2016-3-30   2016-5-10     2017-5-10      2018-5-10    2019-5-10

杨再飞      5,119,354            0           0             0      2,958,038    2,161,316

 蒋皓       3,783,870    1,495,513   1,794,616       493,741               0            0

拓鼎投资    2,225,806            0           0             0      1,286,103      939,703

         合计            1,495,513   1,794,616       493,741      4,244,141    3,101,019

       截至目前,认购对象蒋皓已解锁股份数为3,783,870股,已全部解锁;杨再飞
已解锁股份数为37,794,157股,仍有1,325,197股未解锁;拓鼎投资已解锁的股份
数为1,727,810股,仍有497,996股未解锁,合计未解锁股份数为1,823,193股(备
注: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以资
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5股,以上数据未考虑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形)。
       根据公司与友拓公关原股东签订的《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及发
行股份购买上海友拓公关顾问有限公司资产协议》4.8.5 条约定:“认购对象尚未
解锁的股份在扣除如下方式计算的应继续锁定股份数后方可解锁:
       应继续冻结股份数=友拓公关截至2018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净值÷本次发股
                                         6
价格
          上述‘应继续冻结股份数’根据友拓公关截至2018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净值
实际收回的情况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三年期间每年的6月30日及12
月21日逐步解锁,直至全部解锁完毕。”
          截至目前,友拓公关原股东合计未解锁的股份数为1,823,193股。根据友拓公
关提交的《关于友拓公关对截止2019年12月31日应收帐款回收明细表》,截至2019
年 12 月 31 日 , 友 拓 公 关 已 收 回 的 截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的 应 收 账 款 净 值 为
168,926,414.40元,故应继续冻结的股份=(181,401,179.73-168,926,414.40)/本次
发股价格31元每股=402,412股,则本次可解锁的股份数为1,420,781股。(备注:
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以资本公
积金每10股转增15股,以上数据未考虑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形)。
          综上所述,则本次合计可解锁的股份数为1,420,781股。根据认购对象协商后
确定,相关解锁安排如下:
序号            标的公司          股东名称             未解锁股份数           实际可解锁股份数

  1                                 杨再飞                     1,325,197                   994,546
                友拓公关
  2                               拓鼎投资                       497,996                   426,235

                     合计                                      1,823,193                 1,420,781
      备注: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
转增 15 股,以上数据未考虑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股份调整情况:2015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以总股本202,215,0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人民币(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443,007.60元,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5股。故本次认购对象可解锁股票数量调整如下:
  序号         标的公司             股东名称                   调整前               调整后

      1                               段武杰                       296,919               742,296

      2                               周继科                       139,727               349,316
                易事达
      3                            新余易事达                        30,512               76,280

      4                                张鹏                           9,154               22,884

      5        友拓公关               杨再飞                       994,546            2,486,365


                                                 7
        6                               拓鼎投资                          426,235          1,065,587

                            小计                                        1,897,093          4,742,728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2月14日(星期五)。

            3、本次解 除限售股 份的数量 为4,742,728股, 占公司股 本总额的 比例为
  0.8017%,其中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数量为2,256,36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
  例为0.3814%。
            4、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人数为6名,其中机构股东2名,自然人股东4
  名。

            5、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     本次实际可上
  序号         标的公司      股东名称                                                             备注
                                                 总数             售数量         市流通数量

    1                         段武杰               742,296            742,296         742,296

    2                         周继科               349,316            349,316         349,316
                易事达
    3                       新余易事达              76,280             76,280          76,280

    4                          张鹏                 22,884             22,884          22,884

    5                         杨再飞          3,312,993           2,486,365                   0    注1
               友拓公关
    6                        拓鼎投资         1,244,989           1,065,587         1,065,587

                  合计                       5,748,758            4,742,728         2,256,363

        注1:杨再飞先生本次可解除限售的2,486,365股因处于质押状态,将于解除质押后上市流通。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表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本变动明细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177,943,485      30.08%     -4,742,728         0.80%   173,200,757        29.28%

   高管锁定股             98,520,903      16.65%                  0     0.00%    98,520,903        16.65%

   首发后限售股           79,422,582      13.43%     -4,742,728         0.80%    74,679,854        12.62%

二、无限售流通股         413,644,346      69.92%         4,742,728      0.80%   418,387,074        70.72%

三、总股本               591,587,831     100.00%                  0     0.00%   591,587,831       100.00%

            五、备查文件
                                                     8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
2、发行人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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