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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建光电: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2020-06-19  

						 证券代码:300269            证券简称:联建光电           公告编号:2020-060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8日发布了
《关于提请诉讼暨大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1),公司
因业绩补偿事项对补偿义务人何吉伦提起诉讼,并对其所持有的76,992,400股公
司股票申请了诉讼保全。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粤03民初4517
号),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判决如下:
    被告何吉伦应当自判决生效之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支付盈利预测补偿金人民币142,093,156元及利息(以人民币142,093,156
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自2018年6月26日起
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自2019年8月20日起计算至今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
    被告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原被告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
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诉讼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尚处于上诉期内。公司将根据《民事判决书》
的相关判决,采取各项措施,促进业绩补偿款的回收,并积极跟进该诉讼案件的
进展情况,按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