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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建光电: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07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制度》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
规,基于独立董事的独立判断,对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仔细阅读了公
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于山西华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事项,系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角度出发,避免相关业务后续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带来进一步不利影响,
降低公司运营风险,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等方面产生
重大影响。本次转让事项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事项。




                                               独立董事:夏明会、刘茂林
                                                         2020 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