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建光电: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3-09
证券代码:300269 证券简称:联建光电 公告编号:2021-016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5 日 11: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3 月 3 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全体监事。本次应参加会议监事 3
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名,全体监事均参加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志明先
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
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
务)骨干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独立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列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名单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参
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
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
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前 3 至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3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