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建光电:关于2020年度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2021-04-30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对深圳市联建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建光电”)2020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
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
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18 年修订)》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涉及的相关
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具体情况如下:
一、涉及事项
1、审计报告中非标准意见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二)或有事项 1、
投资者诉讼所述,因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认定虚假陈述的影响,投资者对公司
发起索赔诉讼。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投资者诉讼案件 298 宗,诉讼标
的金额 172,071,496.09 元。公司聘请的专业法律顾问认为上述投资者诉讼案件公
司败诉的可能性较大,索赔诉讼事项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将产生重大不确定性影
响。
2、出具非标意见的依据和理由: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如
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
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
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
务报表附注中对本准则第十八条所述事项的披露;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
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
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
意见》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3、对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审计机构未发现上述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
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和 2020 年度的经营成果造成
具体金额的影响。
二、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说明
经董事会认真讨论,对大信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而出具的带持续经营重大不
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公司董事会予以被动接受。
经公司董事会了解,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投资者诉讼案件 298 宗,
诉讼标的总金额 172,071,496.09 元。公司管理层根据法律顾问的专业意见,预
计上述案件对公司可能造成的损失为 6,975.00 万元,其中计入 2019 年度的营业
外支出和预计负债 6,500.00 万元,计入 2020 年度的营业外支出和预计负债
475.00 万元。2021 年至今收到相关投资者诉讼的起诉状 0 宗。公司因前期行政
处罚事项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目前仍未判决,而投资者诉讼事项仍需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执行;且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控制权变更等事项工作,届
时公司资金状况会有极大改观,完全有能力支付合理的赔付金额。故董事会认为
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风险,但不足以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重
大不确定性造成影响。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推进,争取尽快解决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事项段所涉及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加速聚焦 LED 显示业务,通过剥离广告营销类业务,将亏损
的广告营销类子公司进行剥离,保留相对稳定盈利的数字营销业务以及具备市场
竞争力的 LED 显示业务。截至目前公司 LED 显示业务营业收入占比比例超过 80%,
在手订单 3.40 亿元,2021 年第一季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800.9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15.33%,聚焦 LED 显示业务战略实施效果显著,
生产经营各方面正在向好发展。
三、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意见
经与公司管理层等进行沟通,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0 年度带持
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该说明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此外,我们也将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应措
施的执行情况,希望公司能够通过各项措施优化公司债务结构,使公司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确保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
四、监事会对相关事项的意见
经认真审核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和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专项说明后,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0 年度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
说明》表示认可;公司监事会将全力支持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解决
前述涉及的事项,并持续关注公司短期偿债能力,了解公司债务结构情况,维护
股东的利益。
特此说明。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