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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联建: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2021-09-03  

                        证券代码:300269                证券简称:ST联建         公告编号:2021-075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了广东省高级人
民法院出具的《行政判决书》((2020)粤行终883号),现将案件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9 年 6 月 3 日,公司因不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对公司的
行政处罚结果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7 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复议决定书》(〔2019〕50 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此
出具《行政判决书》((2019)粤 03 行初 100 号),驳回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公司不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依法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
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判决书暨上诉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0-013)。
       二、《行政判决书》(2020)粤行终 883 号主要内容
    1、案件基本情况
    上诉人: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被上诉人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诉讼请求
    请求撤销原判,改判撤销〔2018〕7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及〔2019〕50 号
《行政复议决定书》。
    3、判决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且公司前期已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7号)要
求按时缴纳罚款,本次诉讼结果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行政判决书》(2020)粤行终883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