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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联建: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2021-11-16  

                          证券代码:300269               证券简称:ST 联建                公告编号:2021-086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
                             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海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何吉伦先生预减
 持股份暨被动减持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被动减持基本情况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何吉伦先生因与国海证券的股票质押融资业务相关债
 务逾期,质押权人国海证券拟对其所持的7,337,711股公司股票进行强制变价,具
 体情况如下:
      1、被动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份(股)       减持比例

             集中竞价交易/
 何吉伦                       2021.12.8-2022.6.6             7,337,711         1.32%
               大宗交易


      2、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份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

            合计持有股份       76,992,400          13.81%    69,654,689       12.49%


 何吉伦     其中:无限售条
                               61,080,111          10.96%    53,742,400        9.64%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5,912,289          2.85%     15,912,289        2.8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票质押融资业务相关债务逾期;
      2、股份来源:非公开发行;
      3、减持数量:预计不超 733.77 万股,约占总股本的 1.32%;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
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6、减持价格:市场价格。
    四、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何吉伦作为公司2013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的标的公司四川分时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分时”)的原股东之一,
其承诺四川分时在利润承诺期内实现的实际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的,将按照签
署相关补偿协议的规定对公司进行股份补偿。在四川分时业绩承诺期间(2013
年至2017年),其中2015年-2017年未完成业绩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吉伦
先生尚未履行相关补偿义务。
    公司多次与何吉伦先生沟通,敦促其及时履行相关义务。公司已通过诉讼等
方式向其追讨业绩补偿款。截至目前,公司诉四川分时原股东何吉伦归还业绩补
偿款一案一审已胜诉,被告提起上诉,二审尚未判决。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为股票质押业务债务逾期违约所致,国海证券将根据市场情况
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
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
关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督促相关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
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
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
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