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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联建: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2022-05-31  

                        证券代码:300269             证券简称:ST 联建            公告编号:2022-042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
                      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65,873,20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1.85%)的大股东何吉
伦先生计划在2022年6月22日至2022年12月21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被动减持本
公司股份11,121,78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00%)。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减持主体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何吉伦                     65,873,205股                11.8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情况说明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海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
证券”)以及何吉伦先生发来的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何吉伦先生预减持股份
暨被动减持的通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何吉伦先生因与国海证券及首创证券
的股票质押融资业务相关债务逾期,近日公司分别收到国海证券、首创证券及何
吉伦先生发来的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
【(2022)桂0105执535号、2022)桂0105执536号、2022)桂0105执539号、2022)
桂0105执541号】,以及由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1)
京04执196号、(2021)京04执197号、(2021)京04执198号】。
    根据《执行裁定书》内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裁定国海
证券强制变价何吉伦先生持有的合计41,499,998股公司股份。北京市第四中级人
民法院裁定首创证券查封、冻结、扣押、扣留、提取、拍卖、变卖被执行人何吉
伦财产合计以人民币98,624,044.2元及至还清欠款或履行生效文书确定义务之日
止的违约金、利息和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案件受理费、执行费为限。经公司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得知,截至2022年5月26日,何吉
伦先生在首创证券交易单元托管的公司股份为7,402,701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国海证券和首创证券尚未向公司提供明确的减持计划。
     2、减持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规定,大股东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
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每次披露的减持时
间区间不得超过六个月。
     根据质押权人的通知,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何吉伦先
生减持预披露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份(股)     减持比例

                          2022年6月22日至
何吉伦     集中竞价交易                            11,121,783        2.00%
                          2022年12月21日


     (1)减持原因:股票质押融资业务相关债务逾期;
     (2)股份来源:非公开发行;
     (3)减持数量:预计不超过 11,121,783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期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
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6)减持价格:市场价格。
     3、公司于2013年12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何吉伦先生对于股份
限售的相关承诺,该承诺正常履行中。本次何吉伦先生被动减持事项不存在与之
前已披露的承诺不一致的情形。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为股票质押业务债务逾期违约所致,质押权人将根据市场情况
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
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
关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督促相关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
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
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
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