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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联建:关于控股股东被司法拍卖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2022-07-08  

                         证券代码:300269                证券简称:ST联建               公告编号:2022-059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被司法拍卖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司法拍卖及过户进展情况
    2022年6月7日,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查询到阿里
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获悉:经公开竞价,用户姓名林昭在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21545000股ST联建股票(证券
代码:300269,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具体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票将被司法拍卖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2022年7月8日,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持股5%以上
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获悉,买受人林昭先生已于2022年7月7日完成上述被拍卖股
份的过户手续。
    二、本次过户前后相关方持股情况
    1、过户前后控股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股份数      占总股本
                               股份数(股)
                                                比例         (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03,752,620      18.66%      82,207,620     14.78%

              其中:无限售条     95,627,620     17.20%      74,082,620     13.32%
    刘虎军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8,125,000         1.46%    8,125,000      1.46%
              份

    2、过户前后受让方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1
                               股份数       占总股本    股份数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0        0%    21,545,000       3.87%

             其中:无限售条             0        0%              0         0%
     林昭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0        0%              0         0%
             份

    本次过户完成后,受让方林昭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为21,545,0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3.87%;参考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股东持有情况,林昭先生为公司第四大
股东。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被拍卖的21,545,000股公司股份过户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11,912,3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12%,暂不会导致公司实际
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2、除本次被拍卖的股份外,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83,649,380股股份
数将在阿里司法拍卖平台司法变卖,本次司法处置事项尚在进行中,建议意向购买方
提前与控股股东达成共识,否则贸然行动可能会给公司后续经营带来较大的不确定
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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