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联建: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2-08-12
证券代码:300269 证券简称:ST 联建 公告编号:2022-071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系广东南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峰投资”)通过司
法拍卖的方式获得刘虎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熊瑾玉女士分别持有的
54,549,380股以及29,100,000股公司股票,占上市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5.04%。
同时通过表决权委托的形式,南峰投资获得刘虎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熊瑾玉
女士所持有的剩余共计5.08%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3、通过上述安排,刘虎军先生、熊瑾玉女士将不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南峰投资将持有上市公司20.12%的表决权,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公司实际控制权将发生变更;
4、表决权委托在股份过户后生效,过户是否完成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
公司名称 广东南峰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 106 号南峰商务中心 1 栋 1717 室
通讯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 106 号南峰商务中心 1 栋 1717 室
通讯方式 0769-23663666
法定代表人 谭炜樑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2 年 10 月 9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0553438528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营业期限 2012 年 10 月 9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文化旅游项目投资,旅游项目开发,自有物业租
赁,批发业,零售业,企业管理,物业管理,房地产投资,实业投
资,自来水管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
(1)信息披露义务人 1
姓名:刘虎军
性别:男
身份证号:4305031970*******
国籍:中国国籍,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 68 区留仙三路安通达工业园厂区四号厂房 2 楼
(2)信息披露义务人 2
姓名:熊瑾玉
性别:女
身份证号:4301031970********
国籍:中国国籍,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 68 区留仙三路安通达工业园厂区四号厂房 2 楼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日、2022年8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部分股票被司法处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
066)《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被司法处置的股份取得法院执行裁定书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6月6日
至2022年8月5日在阿里司法拍卖平台对公司原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刘虎军先
生、熊瑾玉女士分别持有的54,549,380股、29,100,000股公司股票进行司法变卖,
上述变卖事项如期举行,南峰投资于2022年7月30日以最高价竞得由刘虎军先生、
熊瑾玉女士合计持有的83,649,380公司股票。
2022年8月9日,公司收到南峰投资发来的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执
行裁定书》(2021)粤0304执恢3368、3369号之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
院裁定被执行人刘虎军先生、熊瑾玉女士分别持有的54,549,380股、29,100,000股
公司股票归买受人南峰投资所有。具体详见公司于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被司法处置的股份取得法院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2-069)。
基于买受人南峰投资通过司法拍卖获得83,649,380公司股票的事实(上述股
票尚未完成过户),刘虎军先生及熊瑾玉女士为推进南峰投资进一步取得上市公
司实际控制权,实现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之目的并为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
良好的基础,与南峰投资签署了《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对本次司法变卖股份
过户完成后剩余持有的28,263,017股股份对应的全部表决权、召集权、参会权、
提案权、质询和建议权等权利不可撤销地授权委托给南峰投资行使。具体详见公
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签署<股份表决权委托协
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1、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南峰投资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联建
光电股份。
本次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南峰投资将持有公司股份83,649,380股公司股
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5.04%,持有表决权的比例为20.12%。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刘虎军持有本公司82,207,620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14.78%。熊瑾玉持有本公司29,704,777股,占公司股份总股份的5.34%。本
次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刘虎军先生持有27,658,24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97%,仍为联建光电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信息披露义务人熊瑾玉女士持有
联建光电604,77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1%。
3、本次司法变卖股份完成过户及表决权委托后的各股东持有股份情况
权益变动前 司法变卖完成过户后 表决权委托后
名称 持有表 持有表 持有表
持股比 持股比 持股比
持股数量 决权比 持股数量 决权比 持股数量 决权比
例 例 例
例 例 例
15.04
南峰投资 0 0% 0% 83,649,380 15.04% 83,649,380 15.04% 20.12%
%
14.78
刘虎军 82,207,620 14.78% 27,658,240 4.97% 4.97% 27,658,240 4.97% 0%
%
熊瑾玉 29,704,777 5.34% 5.34% 604,777 0.11% 0.11% 604,777 0.11% 0%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及持续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承诺的情况;
3、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
的《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深圳市联建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