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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联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何吉伦2022-12-01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联建
股票代码:300269




信息披露义务人:何吉伦
通讯地址:香港山顶宾吉道 8 号红梅阁二期 21 号屋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2年11月




                                     1 / 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
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
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
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
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
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 / 15
                                               目录


第一节 释 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2




                                                 3 / 15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何吉伦

上市公司、公司、联建光电 指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准日                   指 2016 年 7 月 11 日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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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何吉伦
性别:男
身份证号:H60611444
国籍:中国香港

通讯地址:香港山顶宾吉道 8 号红梅阁二期 21 号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
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权益的
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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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何吉伦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76,992,400 股,占基准日
公司总股本 12.54%,因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质押融资业
务相关债务逾期,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2)
桂 0105 执 535 号、(2022)桂 0105 执 536 号、(2022)桂 0105 执 539 号、(2022)桂 0105
执 541 号】,以及由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1)京 04 执 196
号、(2021)京 04 执 197 号、(2021)京 04 执 198 号】内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
区人民法院裁定国海证券强制变价何吉伦先生持有的合计 41,499,998 股公司股份。北京市第
四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首创证券查封、冻结、扣押、扣留、提取、拍卖、变卖被执行人何吉伦
财产合计以人民币 98,624,044.2 元及至还清欠款或履行生效文书确定义务之日止的违约金、
利息和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案件受理费、执行费为限。
     截至 2022 年 11 月 25 日,何吉伦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41,453,217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
本 7.45%,自公司上市以来,其累计变动的比例达 5.0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主观上没有明确处置联建光电
股票的计划,但不排除因司法裁定、司法拍卖、解决股票质押逾期债务等情况继续减持联建
光电股票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 / 1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本次变动的股份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质押融资逾期事项,相关债权人向法院提请司法诉
讼,法院裁定强制执行,合计减持股份数为 35,539,183 股。其中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减持
的股份为 24,115,133 股;剩余 11,424,050 股为执行司法裁定进行的司法拍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2016 年 7 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何吉伦先生持有本公司 76,992,400 股股份,占基准日公司
股份总数的 12.54%。本次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何吉伦先生持有 41,453,217 股股份,占公
司当前总股本的 7.45%,合计权益变动比例为 5.09%。上述股份均处于冻结状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何吉伦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76,992,400 股,占基准日
公司总股本 12.54%,因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质押融资业
务相关债务逾期,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2)
桂 0105 执 535 号、(2022)桂 0105 执 536 号、(2022)桂 0105 执 539 号、(2022)桂 0105
执 541 号】,以及由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1)京 04 执 196
号、(2021)京 04 执 197 号、(2021)京 04 执 198 号】内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
区人民法院裁定国海证券强制变价何吉伦先生持有的合计 41,499,998 股公司股份。北京市第
四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首创证券查封、冻结、扣押、扣留、提取、拍卖、变卖被执行人何吉伦
财产合计以人民币 98,624,044.2 元及至还清欠款或履行生效文书确定义务之日止的违约金、
利息和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案件受理费、执行费为限。
       截至 2022 年 11 月 25 日,何吉伦先生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                                                                成交价格    减持股份     持股比
             减持方式         时间       持股数量         总股本
  称                                                                  (万元)     (股)       例
何吉伦         ——        2016.7.11     76,992,400     613,788,411       ——         ——    12.54%
            集中竞价        2021.11.26                                    ——    35,539,183     ——
                                              ——            ——
            司法拍卖       -2022.11.25
何吉伦    其中:            2021.11.26                                 9,717.16   24,115,133     ——
                                              ——            ——
                集中竞价   -2022.11.25
               司法拍卖    2022.9.14          ——            ——     2,058.85    5,000,000     ——


                                               7 / 15
            司法拍卖   2022.9.16         ——        ——    2,600.72   6,424,050    ——
何吉伦      ——       2022.11.25   41,453,217 556,089,174      ——        ——    7.45%



    2016年7月11日,何吉伦持有公司股份76,992,400股,持股比例为12.54%。2021年11月26
日至2022年11月25日期间,何吉伦累计减持股份35,539,183股,其中通过二级市场减持的股份
为24,115,133股;剩余11,424,050股为执行司法裁定进行的司法拍卖。截止2022年11月25日,
何吉伦持有公司股份41,453,217股,持股比例为7.45%,累计权益变动的比例为5.09%。




                                          8 / 15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联建光电股份的情况如下表:
                                                     成交价格(万   减持股份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交易时间
                                                        元)         (股)
      何吉伦    集中竞价      2022.5.26-2022.11.25       4,677.93   10,991,221

      何吉伦    司法拍卖           2022.9.14             2,058.85    5,000,000

      何吉伦    司法拍卖           2022.9.16             2,600.72    6,424,050

                       合计                              9,337.50   22,415,271




                                        9 / 15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
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产生误解信息
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0 / 15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


                              何吉伦




                                       11 / 15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声明及本报告书文本;
3、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联系电话:0755-29746682
3、联系人:何浩彬。




                                                         2022 年 11 月 30 日




                                        12 / 15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                深圳市宝安区 68 区留仙三路安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公司                          通达工业园厂区四号厂房 2 楼

 股票简称                   ST 联建                  股票代码             30026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 香港山顶宾吉道 8 号红梅阁二期
                             何吉伦
 称                                            通讯地址               21 号屋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权益变动方式(可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有数量: 76,992,400 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 12.54 %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
                  变动数量:35,539,183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变动后持股数量:41,453,217 股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比例:5.09%
 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持股比例:7.45%
                  是□ 否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没有主观上处置联建
 否拟于未来 12 个 光电股票的计划,但不排除因司法裁定、司法拍卖、解决股票质押逾期债务等
 月内继续增持     情况继续减持联建光电股票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
                  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否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13 / 1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是             否     不适用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是             否     不适用 
的负债,未解除公
                                    控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            否     不适用
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何吉伦
                                                       2022 年 11 月 30 日




                        14 / 15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何吉伦




                                                             签署日期:2022 年 11 月 30 日




                                           15 / 15